可能人成熟了容忍度會變大,不會再那么執拗,以前可以發脾氣的事情,現在想想也就算了。為什么要發脾氣呢,為什么一件事情非得按照自己的意思來呢?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不是控制,集體與個體之間才是服從。沒有集體意志,又何必讓自己去壓制另一個人。
于是算了吧。在那么長的人生里,不是所有事情都能夠如人所愿,一個人的成功也許需要一千個人的陪襯,一個人的目的的達成也許需要一群人放棄他們自己的意志。所以你要去左右另一個人什么呢?對等的關系即是輕松的,也是若即若離,如果沒有兩個完全一致的人,那要么就相互包容對方的缺陷,相互退讓,要么就起沖突。
退讓的意思是,不在讓事情按照自己的預期發展,不是去控制它,而是去適應它。不是去改造它,而是去由了它。當然,自我的意志什么時候才能夠伸張呢?在一種妥協之后如果再達到一種對等呢?又如何繼續輕松愉悅呢?
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