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國慶當?shù)?,一個黃花大閨女不找男朋友就像寡婦帶個孩子一樣被七大姑八大姨鄰居大哥大嬸們‘指指點點’!真是要瘋~
當然,我接受,沒人會是惡意的絮叨!他們三十而立的觀念沒有明確的對錯。
你可以說是對的,也可以說是錯的~
如同baby嫁給黃曉明,她坦言沒有想過那么早結婚,但是他來了。他就是“沒有該結婚的年齡,只有適合結婚的愛情”
是呀,早結婚的,你們若是因為愛情而水到渠成,早婚早育早享天使降臨也是極好的!
如若晚遇到對的人,又何必將就?每天睜眼都撇向一個毫無感覺的枕邊人,那不是天大的折磨?
如果沒有愛,你我都將會是何種模樣?
不要低估愛的力量,它是我們不可褻瀆的神圣
上帝之手的暢銷書《少有人走的路》作者派克指出:自律是人類心靈進化的重要手段,而需一生堅韌的自律之原動力是——愛!
派克是為心理醫(yī)生,他說過,關于愛的研究,是心理學界最艱難的課題之一!
愛的真正含義,雖只有三言兩語的文字表達,但其價值和意義之大,是我們難以將其論述的盡善盡美的!
何為愛?僅為男歡女愛,未免太荒唐~
我想愛,應該是來自內心,出于本能!
最近極火的《那年花開月圓》電視劇中,飾演吳娉娘的那位婦人,將愛演繹的那么深入人心:她視周瑩為兒媳婦,自然是不愿意她改嫁他人!但是她說:我現(xiàn)在把你當做女兒,希望你快樂,有人可以照顧你!
倘若她這番話來回現(xiàn)實,我們的婆婆以如此之厚愛相待,是不是會感恩所有的相知相遇!
她婆婆本就是三從四德的婦道人家,和千紅這樣的女子本是兩條平行線,但她在看周瑩出獄后像是丟了魂似的不快樂,她還是開口于千紅,希望她能勸勸周瑩!
千紅回應:可是我的話你未必能入耳,你還是要我勸?
她娘答道:沒關系,我希望她開心起來,我怕她再也好不了了~
何為愛?
這就是!
來自內心,出于本能的善意和關懷!
何為愛?是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的信念!
沈家二公子,涇陽富商兒子,要風得風的人物,卻反世道的真心不可移!
人家常常噴擊有錢人糟蹋感情,玩世不恭!有時不得不說,人,永遠不可一概而論!
沈星移一直愛著她,一步步一天天!哪怕周瑩從來都不曾給過他好眼色!
最后周瑩甚至在吳家祠堂發(fā)誓:今生今世不改嫁,如有違背,不得下吳家殿堂!
我以為再怎樣,他都得放棄了吧,真的太絕望了,他是拖著身體走出祠堂的,天知道,那時直擊心臟的絕望有多深~
可是他,他沒有,即便如此,都不曾想過要放棄!
何為愛?
這就是!
你若不嫁他人,我今生便一心相隨!
就像派克說過的,真愛是無需堅持的永恒!
問世間人物,何人不向往!
至少我逃不出,我像個孩子一樣的滿心期待!
你問我為如此之挑,差不多就行了,再挑下去就剩下了!
在我這里。從來沒有差不多之說,真的差多了,特別多~
他人總問我們挑的是物還是人?
我們都挑!
沒有基本物質的愛情風一吹就散了,都無需大風大浪!
但是,沒有愛的富甲一方,我們亦是不削的!
終其所有,你若一心一意,我們變怎能視而不見,無動于衷?
只是無緣還未得見!
因為愛,不是感覺,不是一時興起,而是實際行動,是真正的付出!
真正的愛出于自我意識,只能依靠實際行動來證明!且也只能欣喜若狂的去做才得以詮釋!
如若不是心甘情愿,怎會全心全意!
再倘若我們的兒女情長太過于嬌氣,那么76年前,哈佛開展了史上歷時最長的成人發(fā)展研究:跟蹤268位男性,從少年到老年,探尋影響人生幸福的關鍵。
此項研究已經持續(xù)了整整76年,花費超過2,000萬美元。
入選者當年都在19歲上下,全部是家境良好的美國籍白人男性,身心健康,儀表堂堂——事實上,每個入選者都經過嚴格的體格“選美”,研究者傾向于挑選猿臂蜂腰者,因為一開始的猜測是,“富有男性氣概者”更可能擁有幸福人生。
(具體過程不一一敘述,篩選了結果)
最終,這268人里確實涌現(xiàn)了不少成功人士,迄今有4個美國參議員,1個州長,甚至1個美國總統(tǒng)——約翰·肯尼迪,不過,肯尼迪的研究檔案早就被政府單獨拿走,預計到2040年才有可能解密。
如下數(shù)據(jù)可能會讓你大吃一驚:
與母親關系親密者,一年平均多掙8.7萬美元;
跟兄弟姐妹相親相愛者,一年平均多掙5.1萬美元。
在“親密關系”這項上得分最高的58個人,平均年薪是24.3萬美元;
得分最低的31人,則平均年薪沒有超過10.2萬美元。
只要能在30歲前找到“真愛”——無論是真的愛情、友情還是親情,就能大大增加你“人生繁盛”的幾率。
乍一看,感覺哈佛用76年熬了一碗濃濃的雞湯——人生成功的關鍵是“愛”?
這答案看上去太過普通,以至于讓人難以置信。
我當初看這報道的時候我也震驚,可是細細想來,倒真在情理之中!
愛之力量不是我們可預估和評判的!
一個缺愛的人和一個被愛包圍的人,遇到挫折他們的“應對機制”是不會一樣的!
是自我調節(jié)還是自卑自棄,全由自己內心那愛的種子定奪!
瓦利恩特說:“溫暖親密的關系是美好生活的最重要開場?!?/b>
我一直很喜歡小時候的課本故事:太陽和烈風都想要路上那位行人脫去衣服。
烈風就一直吹,行人卻將衣服裹的越來越緊!而太陽一直溫暖的照耀在他的每寸肌膚,行人自然脫下了他的衣服~
到長大后的很久很久,我才明白我為何如此喜歡這則故事~
“生命如此短暫,我們沒有時間去互相爭吵,道歉,發(fā)泄,責備,時間只夠用來去愛,可它又只有一瞬,令人惋惜!——馬克.吐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