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30號,我婆婆說姐姐的老公腳歪了,她要去鄂州看看姐夫。于是他跟他媽一起過去了,讓我沒想到的是他姐姐帶著娃又來了。我挺震驚的,也很平靜。
平時帶孩子的我,晚上熬了夜,上午就會跟娃一起睡到中午再起來洗簌吃飯,下午繼續帶孩子。
今天早上她媽她姐跟她姐的孩子在餐廳跟客廳不停的說話,由于中間的房不隔音,很容易聽見,也就造成我早上沒有休息好。
快到11點30了,娃醒了,我聽見他回來了。我把娃尿不濕一換,就抱著娃出房門叫他進來抱孩子,我好去洗簌。他回房里,我看到他手里的手機放著游戲,本身我就有氣,我就說他:能不能不要總玩游戲。店里不忙玩一下算了,中午回家吃飯還玩游戲,晚上也玩游戲。(其實真正生氣的是他明明回來了,跑去抱著外孫玩游戲,讓我瞬間上頭)
本來氣的飯都不想吃,想了又想,一會兒一大堆人又勸吃飯,我覺得委屈眼淚又不停的流(我是很容易受委屈流眼淚的人)被他們家里人看到丟人死了。隨便添點飯,泡著開水,幾口咽了,就回房間看到娃在打隔,就直接抱起來喂奶了。
看到我生氣,他又跑回房間,抱了一下娃就上班去了。下午在微信上跟他溝通,他直接說車鑰匙在我車里,拿鑰匙走人。我直接說離婚吧。不想再過下去了。很難受。
不愛了就是不愛了,我跟任何人的感情都是單線程,結束了就是結束了,不會再回頭了。
這次雖然是我二婚,我仍然離的起。因為嘗試過了,頭婚是年紀輕不懂事,二婚是深思熟慮過的。最后結果都是差強人意。事實證明我不適合結婚,只適合一個人生活。
人這一輩子只有幾十年,婚姻如果是幸福的,我愿意為婚姻套牢幾十年,可如果不幸福,總是不開心,受委屈,我想我最后的選擇是退出。然后做回自己,讓自己開開心心過未來幾十年。
我二婚對他沒有任何要求,沒有要他任何東西,結婚的彩禮,三金(現在已經漲價)都已歸還。這段婚姻用一句諺語來講: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如果我堅持要走,誰也攔不住,這一點我跟他心知肚明。我什么都不要你的,讓我感覺這個家感受不到幸福,我就不想待下去了。一無所有的嫁給你,我最后一無所有的走。我誰也不欠。唯獨對不起的就是自己的身體。
頭婚女兒過的很幸福。二婚的家庭,女兒也會很幸福,不會差。做媽媽的不能陪伴在你們身邊,至少你們比大部分孩子要幸福的多。至少你們能長大,能看看這個世界。媽媽也想陪在你們身邊,可是一個受盡委屈的媽媽和一個家庭漫無盡頭的爭吵,才是真正影響你們健康的長大。只有媽媽走了,這個家庭停止爭吵,你們就能快樂健康的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