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事物之后的本質,或許能減輕煩惱,可本質它是沉甸甸的,無可轉交的——我看到了,觸及了部分,同時也就抗在了肩上。

父親,以及我的伯伯(父親的哥哥),七、八十年代的他們成長于當時普遍的環境,詳情我并不清楚,但現今難以想見的皮肉之苦與食物短缺肯定是不少的。“吊著打”,即是我父親的原話。

由于他倆是我姥姥(奶奶的母親)帶大,兄弟倆的童年記憶應是缺少父親的家庭形象的。結合當時流行的武俠小說和好萊塢商業大片,調皮的他們在日常接觸的文藝作品中的確也尋不見一個“典型”的父親形象。此處的“典型”,便例如《教父》1中馬龍·白蘭度所飾演的初代教父形象。因此我的父親與伯伯在各自成家,擁有了父親和伴侶的身份后,他們實際所盡的義務是極其有限的。不顧家,不體諒家人,在他們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現。盡管他們以為,家只需物質上的支持,精神上反倒可成為施暴發泄的場所。不論他們是否意識到了其不當行徑造成的后果,傷害都已發生。一如生理上的傷害,達到一定程度是需受到法律制裁的,且不論當事雙方的關系為何。盡管當代社會沒有對精神施暴者的明確判罰,同時這類人自身在精神層面可能也飽受掙扎所帶來的難言痛楚,但是沒有任何理由,能為他們對家人形成的精神迫害開脫。

與此同時,我卻又是愛著自己父親的,因為他也愛著我。血濃于水的親情紐帶牽扯著兩頭的我和他,擺不脫,也靠不近。可他的另外一個身份我也是承認的——精神施暴者。他自以為抑住內心長久以來的掙扎,減小自身在家中的存在感便足矣,殊不知,一個男人成家所需承擔的,遠遠不僅如此。何況,只有父母與兒女共同相處、成長,家才是完整的。

或許“沒有人生來就是做父母的”可以作為辯駁我的論點,然而以一個類比來延伸這句俗語可能會更好:

假使經濟條件良好的阿仁主動領養了一只叫喵喵的貓,并在與其相處過程中對它產生了深厚的情感。然而當阿仁的心情或狀態每每陷入低谷,都會對喵喵表現出一些莫名其妙的憤怒,甚至仇恨等情緒,可由于對喵喵的愛,阿仁還是嘗試在那時盡力克制自己。

然而在喵喵看來,阿仁是他的主人,他就像自己的母親,無私地照顧著自己。然而隨著喵喵長大,心智逐漸成熟,它開始感到害怕——阿仁的喜怒無常的狀態,似乎稍有沖突即會如火山般噴發,將自己灼傷甚至吞噬。可阿仁的確是愛它的,因為在喵喵逐漸有獨立生活能力的過程中,它的確沒有被吞噬。不過阿仁作為它的母親,卻幾乎沒有對喵喵有過溫情的關懷,甚至連正常的相處都愈加少了。

終于,喵喵以出走的形式表示了自己對阿仁的不滿,可當它再次歸家時,阿仁的火山爆發了——只見他雜亂如野草般的頭發好像要化作火焰;只見他怒吼著,仿佛身后還有他的聽眾······漸趨平靜的阿仁丟下貓食,轉身走回房間,留下喵喵和一片沉寂。

翌日,喵喵死了。死因是墜樓。

都說貓有九條命,殊不知即便是貓從足夠高的樓房上墜下,同樣會喪生。人也亦然,只要不良情緒積壓到一定程度,也會如此。然而在中國大部分家長眼中,恐怕青少年的內心遠遠不止于九條命:中國家長對“高考”的態度即可佐證。上文所述的故事中,阿仁因為沒有盡到自身的義務和情緒的不當發泄,導致了喵喵的亡故。作為一位主人,他盡到了應有的責任,一如當今大部分父母;可作為一名“母親”,他是不負責的,盡管他看似已盡力,但事實就是喵喵走了,因為他的緣故。

讀者,你大可以說阿仁沒有義務當喵喵的“母親”,阿仁只是它的主人罷了。這樣的觀點我也認同。然而當代父母對孩子有沒有這種義務呢?孩子會不會比喵喵對情緒的感受更真切呢?孩子會不會想出走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所以說雖然“沒有人生來就是做父母的”,但是“做了父母就必須盡到相應的義務”,這是不容置辯和推卸的。

對于這個家,我又愛又恨。那恨源于愛,愈愛便愈恨。他是我的父親,所以我始終對他有要求,有期盼,如若我因為理解他而降低或是放棄了這些想法,親情的紐帶便又松了幾分——只有父母與兒女共同相處、成長,家才是完整的。沒有成長,家便只是屬于過去記憶中的。而我擁有的僅有此刻,現在如此,以后也將如此。家,其實也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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