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路得記》背景的有三樣:
1.沒有趕盡罪惡的迦南人。
與惡人同居的后果,就是效法惡人,學惡行惡。
2.與惡人通婚。
神的選民與罪惡的迦南人通婚,結果導致信仰不純,行為淫亂,最終導致了罪惡滿盈。
3.沒有信仰傳承。
老一輩的沒有按照摩西律法所規定的對子女去進行信仰教育。
而生活在安逸環境當中的人,又沒有親自經歷過神的大能。當老一輩的人離去之后,年輕一代很容易的背棄了神。
這三點使他們離棄了神。最終導致他們以為沒有上帝,就自己做王。自己做王的結果就是任意妄為,一副“我的人生我做主”的樣子。
從這里我們可以看見,影響一個人最深的三點:
1.對罪惡的容忍度應該為零。
2.接受良好的信仰教育。
3.謹慎選擇自己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