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問題探究———
錯換人生28年,許敏和養(yǎng)子遺孀爭房產(chǎn),花落誰家?在庭審上熊磊律師對許敏提供的所有購房證據(jù)全部否認,但最終結(jié)果令人咋舌,怎么回事?許敏提供的購房證據(jù)鐵證如山,熊磊律師全部否認,還聲稱房子就是熊磊的……
那么那么……法院說了“限熊磊一個月提供購房證據(jù)”。。。法院的邏輯是“原告提供的購房證據(jù)你們?nèi)糠裾J,而且你們又說房子是你們,那么你們就提供購房證據(jù)啊,要不你們的一系列行為怎么解釋?”……將計就計了。
許敏在法庭的憤怒是多余的,法院狠狠地的打了馬律師的臉。
如果手里沒證據(jù),而對方又鐵證如山,那么伶牙俐齒又說的對方啞口無言,然而有什么用?還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不得不說,馬律師聰明反被聰明誤,他的邏輯太有問題了,“你們否認許敏提供的購房證據(jù),而且是鐵齒銅牙、無懈可擊的否定,那么就是說房子不是許敏買的?”,于是產(chǎn)生一個無法說的通的邏輯問題“熊磊住的房子是誰買的?”以及“如果房子沒有人買,難道是是他人白送熊磊的?”……如果說房子是熊磊的,你們又提供不了熊磊購房證據(jù),那么房子給熊磊就行不通了。
最終法院還是還采納許敏的證據(jù)。
法院限期讓熊磊提供證據(jù),然后再判決,而不是直接采用許敏證據(jù)而判決,真是妙妙啊。
做人不能太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