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推論為個人觀點, 不代表任何機構團體。
面對既成事實,作為一個仍然有可能出國乘坐他國航班飛機的中國公民,我對馬來政府自始至終的推諉,不作為,隱瞞和欺騙感到憤怒惡心; 我對我方救援技術,救援手段的有效性感到失望和無可奈何;我對我朝政府自始至終的表示高度關注卻無實質行動感到悲哀;我對波音777強大的監控系統表示欣慰(波音777飛機無法人為失蹤, 即使飛機被劫持, 也無法認為關閉所有監控系統);我對美方事件調查和監控的能力感到震撼(美國依然有能力對讓世界上發生的幾乎所有事情做到最大程度的信息調查和追蹤)
為什么馬總理在毫無直接證據和充分的因果鏈發布的情況下,突然草草宣布調查結論。因為他們根據確鑿證據分析出了如下幾個方面的問題并做出了自己利益不會進一步受損的判斷:
1. 根據馬方掌握的攜帶燃油信息(飛機可能在所有視線被誤導指向越南海域的時候,已經加過油),和馬方掌握的飛機真實飛行軌跡(馬來航空可以通過第三方提供的調查信息判真實判斷飛機位置,軌跡, 并上報馬方政府) ,計算得出最后飛機由于燃油耗盡,墜毀位置。馬方只要保證這個終結地點足夠遙遠, 以至于無法出現翻案(飛機重新出現在某一大陸機場)的情況。
2. 之前所有第三方, 美方報告的信息,馬來方面可以選擇性過濾。 只要保證前后沒有矛盾。那么飛機墜落深海后, 已經難以得到有效數據(黑匣子電池幾近耗盡,基本無法打撈)。那么真正能夠公開的數據已經在馬方的掌控范圍內。真相已經無法揭穿。
3. 至于飛機航向改變原因, 只要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是機長劫機, 馬方就可以表示還有其他無關痛癢的可能性, 比如乘客劫機。至此, 原因就成為無法解開的謎團。
4. 馬方自始至終都“沒有參與”調查, 他們只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信息過濾。其實漏洞百出。就拿飛機本身的監控系統來說, 這是不可能隱瞞的事實, 但是馬方選擇性忽視對自己不利的證據。同時想盡快終結調查對自己可能不利的證據。
5. 對于機長的調查, 馬方瞞天過海的告知搜查了機長住所,機長飛行器這些無法全面得出機長劫機因果關系的證據。卻對機長的所有背景, 行為, 政治傾向動機等重要關聯證據一筆帶過。這是很明顯的隱瞞。
我為什么得出如此結論。馬方作為主要當事人, 如果一開始就以追查真相為目標, 那么以上所有的問題將會是完全不一樣的呈現。例如全力和波音公司合作搜集監控信息, 綜合結論,并公開宣布信息屬實;徹底追查機長背景,并排除機長劫機可能性 (那個機長安檢正常的錄像荒謬至極, 因為它無法直接的證明什么東西, 卻還是成了招搖過市忽悠世界的幌子)。
遇難者最痛心疾首的是無法得到真相。我方技術落后就不要勉為其難了, 開展外交公關, 尋找利益突破點才是真正切實可行的策略。一次又一次的高度關注和對馬方不切實際的道德要求是無法達成目標的。也許可以向波音公司施壓, 讓其竭盡全力證明之前通報的飛機監控系統,ping指令等信息的有效性。通過數據的分析去推論終結點以及飛機被劫持的動機。畢竟這些是人為無法改變的硬事實;畢竟作為獨立商業公司, 波音的最大目標是擺脫自己在事件中飛機本身的責任,從而能繼續獲得商業利益(畢竟中國是巨大的市場)。這種施壓無可厚非, 反而能證明波音公司飛機系統值得信賴。這種雙贏有效的的策略為什么不使用,而是一次又一次的停留在要求犯錯者承認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