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有一部分同學,好不容易走過了千軍萬馬廝殺的“秋招”獨木橋,打敗了競爭者,贏得了HR的青睞,卻在最后關頭栽了跟頭——敗于三方協議。
其后果就是,要么放棄更好的工作機會,要么賠償一筆數額不小的違約金。
而這些糟糕結果的成因,其實是同學們對三方缺乏了解,契約精神薄弱。
今天,阿熊就給大家好好嘮嘮秋招最后的小BOSS——三方協議。希望大家看完后,能順利地拿到秋招副本的全勝。
——阿熊
什么是三方
“三方”即“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簡單來說三方協議是企業,學生,學校三方之間就學生畢業就業事項達成的一項協議,它屬于一種要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 約束人群:企業、學校、學生
? ?形式:“三方”共一式四聯,即為:第一聯?用人單位、第二聯 鑒證登記單位(即就業中心)、第三聯 院系、第四聯 畢業生。
? ?有效期限:簽約開始~畢業后到用人單位報到為有效期
? ?特點:與高校就業率相關,對一些權益有約束性,但不等同于勞動合同。目前能接辦理戶口和接收檔案的企業不多,這兩年企業違約勸退的也不算少,所以,其實更多的三方還是對學校的就業率更有幫助。
? ?違約金:一般在3000-5000,特殊的職位可能會比較高。沒標的就不要擔心追責了。標了的一定要好好處理。
三方有什么用
對學生:
1. 有公司要了你,至少不用陷入“一畢業就失業”的焦慮中了。
2. 有學校的監督,可防止企業降低事先約定的工資待遇,保護畢業生的利益。
3. 有了這三方,學校會根據三方協議辦理你的戶籍、檔案等等一系列關系轉移,就不用擔心出現“黑戶”等情況了。
對學校:
1. 統計就業率的重要途徑,同時是見證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2. 在學生畢業離校前,學校將根據協議書的內容開具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同時轉遞學生檔案。
3. 如果畢業生未簽定就業協議書,學校將把其關系和檔案轉遞回原籍。每位畢業生各擁有唯一編號協議書,實行編號管理。
對企業:
因為企業招聘還是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三方對企業的利益,體現在留住人才與違約金的設置上。
然而,這些違約金都是小錢,所以并非是所有的企業都會主動提三方的事,但這是校園招聘的流程之一。
用人單位會給你挖哪些坑
1、三方協議≠勞動合同
在校大學生不能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很多用人單位充分利用這點。兒三方協議只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簽訂的就業意向,就是寶寶你想去,用人單位說我要你的一個協議而已。
法律并沒有對三方協議予以明確的規定,違約也只能按普通合同索要一點點賠償罷了,用人單位常下套的是以下幾點:
備注留空白
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一定要注意,很多用人單位備注啥也不寫的,那是在坑你,備注里是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
包括簽約前達成的工資、獎金、補貼、福利、股票和五險一金等,須仔細備注清楚,為的是以后在發生糾紛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違約金看人下單
違約金由學生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定。不少用人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通常做法是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 5000 元,這樣你再遇到更好的工作,想毀約壓力也沒那么大。
但是,如果這份工作競爭壓力特別大的,比如某些銀行,把違約金調高點也不錯,提高他中途耍花招的成本,更能保住這份工作。
先入職再開除你
但實際中,如果三方協議簽訂了高額的違約金,一般企業實在不能“免費勸退”學生,就會先錄取入職,然后試用期再以試用期不合格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那時候不但不賠錢,還會耽誤求職者很多時間。
所以簽完三方千萬別忘乎所以,覺得寶寶你就沒事了,居安思危,在沒正式轉正之前,套路多著呢。
2、實習期不是試用期
很多小伙伴知道實習期不能超6個月。可是僅僅知道這一點還是很容易被套路。比如,就簽一年合同也讓你試用六個月。
其實正式規定是:
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是建立在你們已經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基礎上。機智的用人單位趁你還沒畢業就跟你先簽了一份實習合同。實習和試用不只文字區分,更在于性質完全不一樣。這份實習合同只是普通的勞務關系,不是勞動法保護的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按工作量給你錢就行,無需提供保險、福利等待遇,想什么時候開除你就開除你。
3、咱工資按小時算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工資標準的80%,且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長春某大學的應屆畢業生小雪今年在網上應聘了一家娛樂傳媒有限公司,順利上崗,工作一個月后,終于盼來了第一筆工資,但卻只有160.25元。而同時期長春市月最低工資標準是1480元。
小雪表示之前的合同標注第一個月基礎工資明明是1750元。可單位表示“我們走的是績效工資,做多少工作,開多少錢,她雖然在我們這工作,但不出活兒啊。”扣除未完成工作和遲到罰款,就剩下160.25元。
這就是用人單位第三個套路,把工資拆解來降低你的收入。法律規定試用期不能低于相同崗位工資標準的80%,他就告訴你其他人的基本工資是2000(只比最低標準多一點),剩下那4000多都是績效或獎金。所以那個80%,只能以基本工資2000的標準算。
其實還有更狠的,讓你連當地最低標準的月工資都拿不到。
陷阱一:簽“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就像小雪這樣,沒有所謂的“底薪”或“基本工資”,定量工作完成了就有錢,但老板要是說完成得不合格就沒錢。
陷阱二:采用非全日制用工的形式,以小時計酬,付你工資時不低于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即可。你一個月拿到的錢能不能活,那他們就不管了。
面對這種套路,阿熊只能告訴你,小心合同中的“績效”或者“考核辦法”的字樣,一定要問清楚他們的含義,否則你連你工資怎么沒的都不知道。
簽了三方還能解約嗎?
首先,你得先了解簽署三方協議的流程:
1.? 學生與用人企業達成就業意向,企業出具offer
2.? 學生憑offer到學校就業中心領取三方協議
3.? 學生本人簽署就業意見
4.? 用人企業(接收單位)簽署意見并蓋章
5.? 校方簽署意見并蓋章(可能涉及到學院和就業中心兩個地方)
可見,得到一份完整的三方協議并不非易事,再加上三方協議是有編號的,重新申請和解約是比較麻煩的。
所以,最好和你真正想去的企業簽訂三方協議,并且先由企業簽署,明確了你的就業意向后再拿到校方。
那如果我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想要解除原三方協議,可以嗎?
可以是可以,不過也有風險與成本。
三方解約流程
1.?與企業協商,辦理解約函,加蓋企業公章
2. 向學校就業中心提交解約函并提出書面申請(可能會需要新公司的錄用函)
3. 學校就業辦發放新的三方協議
需要注意一點的是,部分三方協議中有規定違約金的,如果此三方協議同時有學生方和企業方的簽字確認,那么協議生效,同時違約金也生效,大部分情況下違約金約等于offer上約定的一個月工資。
但是,如果你窮到吃土,不想支付違約金。可以先與HR協商,打同情牌,降低違約金費用,之后有兩種可能:
① HR被你打動,免除違約金,給你出具解約函,退還你三方協議。
②?你不給錢,企業就不退還給你三方協議,想拿到解約函也沒門。
那該怎么辦呢?我們先來看以下兩點:
1. 三方協議書不是勞動關系的法律文件,對勞動關系沒有法律約束力;
2.?三方協議具有法律效力,違約要賠償,但是在簽訂勞動合同后失效。
所以,你只要履行了三方的職責,在規定日期內到企業成功報道,相當于三方就失效了,違約金也自動失效。
也就是說,你可以按時去報道并簽訂勞動合同,然后立馬申請離職,即沒有違約,也沒有耽擱你去其他公司報道入職。
但是這樣做前提有三點:
1. 你想要解約的這家公司的入職日期在前(你不能同時簽訂兩份勞動合同)
2.?能夠在去新公司之前辭職(一般來說試用期提前3天,正式員工提前30天)
3. 你與新公司協商好,憑發你的offer入職(協商好不簽三方),并簽訂勞動合同
如果以上三點能夠同時滿足,那你大可以報道再辭職,如果有一點無法滿足,還是老老實實賠違約金吧。
如果是企業毀約,我能領到違約金嗎?
一般而言,愿意簽署三方協議的企業大多參與校招,面對的都是應屆生。
其違約不雇傭畢業生的可能性即便有,也非常低。
如果真的有違約的情況,有責任的企業也會根據條款給畢業生違約金。
如果企業就是不想賠錢的話,那就想辦法訴諸于法律。(但是如果公司合同有說,本公司有權利根據業務需要調整員工的人事安排。)
之前先認真分析合同,然后結合相關法律條文(新出的那個勞工法案),先講情再講理跟對方溝通。如果實在不行的話那就敦促對方要求把戶口等資料在一個星期內轉回到學校方便再找工作,將自己的損失降低到最小化。必要的情況下,告訴對方找了一份新工作,急著要戶口啊等等文件,催得緊啊之類的,迫使他盡快歸還文件。
三方協議弄丟了,還可以補回來嗎?
長點心吧,年輕人。是可以,不過需要一定的時間成本。
首先,先和院系的輔導員說明情況,再去學校的就業指導中心,填一張遺失證明表格,說明原因,即可重新領一份就業協議書,不過一般需要一周左右時間才能領到新的(不同學校,時間各異)。
阿熊給你的總結忠告
1. 容易浪費時間在協議更改上,得不償失。
毀三方會給你帶來許多麻煩,而你原本可以專心做畢設專心去畢業旅行,卻要愁眉苦臉。一邊默默承受良心譴責,一邊承擔自己草率簽下三方如今拍屁股走人要付出的代價,并履行公司的違約條款。還要和公司人力協商要求對方出具解約函,以及原協議書,上交學校,換取新協議書。即使你不打算再找工作也需要走這道程序。
除非你很喜歡這個公司,非去不可,否則不要抱著以后還有更好的心態簽三方。
2.三方很重要,但不是必須的。這兩年知名企業簽完三方協議再勸退學生的情況也不少,所以一定不要為了簽三方而簽。
3. 主動溝通,協調。真的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要違約,第一件事記得先和HR做好溝通,協商不成,出錢解決。不想出錢,可按照上述講的方式去解決。
4. 切記:簽約本身就是個人行為,要為自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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