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在家里的電腦里亂翻,不小心翻出了高二的時候遠足的照片。其實一開始我是拒絕的,因為那時的我畫風是這樣的:
這樣的:
以及這樣的:
。。。
其實看習慣了,也沒覺得有那么的不堪。只不過是留著一頭長且厚厚的黑發,時不時隨風飛舞,然后左手插褲兜,右手憂郁的撩一把頭發;那時還不帶眼鏡,美麗的雙眼皮大眼睛時不時露出一絲不羈的眼神(臥槽我這么喜歡自己?)臉蛋還沒像現在一樣棱角分明,有點胖胖的水水的,好想上去捏自己的小臉一把嘻嘻嘻嘻嘻(傻逼?)穿著跟別人一樣肥肥大大的校服,不過好像比別人穿的更沒有品位。
總之,想象一個穿衣沒品,充滿蜜汁自信,整天樂呵呵,舉手投足一股傻逼勁的...人...,就是那時候的我,嗯。
說到這里,我怕有的人會陷入一個誤區。對,其實我現在比那時候更傻逼。
我有點懷念那時候,還只有一點傻逼的我。
人面桃花相映紅。
說不上懷舊,那樣太矯情。只是莫名其妙的覺得,那時的我在絕大多數時間里,都帶著明亮的色彩。
那時年少,舉手投足都單純的象是一張白紙。生活平淡,在學校的高壓之下小心翼翼的捱過一天又一天,卻又從來不會那么輕易服從,叛逆的要命。曾經自以為是的看過班里的每一個人,輕蔑的想要把他們全部踩到腳下。也曾經為了女生的一個眼神,一張紙條,日思夜想,夜不能寐。
生活的溪流總會準確無誤的匯入大江大河,在那里掀起一陣波瀾洶涌的心潮澎湃,然后又過不了多久,一切歸于平靜。
如果穿越回去,說不定,我會喜歡上那時的我。
回想起那時的日日夜夜。盡是美麗的荒唐。
回憶若能下酒,往事便能讓我宿醉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