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所有的姑娘在嫁給愛情之前,先找到自己

下班回家后,老母又和我叨叨起了她認識的一位阿姨家女兒要離婚的事兒。

故事大概是這樣的:那個阿姨家的女兒,簡稱P,要離婚了。先前結婚的時候,在外頭說得很好聽,男方家里條件不錯。據說光戒指就買了三個,一個用來訂婚,一個用來結婚,一個去香港買的。其中一個戒指花了20多萬的樣子。當時那個阿姨高興、驕傲的表情還歷歷在目,可如今外甥女才剛滿三個月,這對小夫妻就要離婚了。離婚很正常,意外的是據說男方名下一套房子都沒有,先前見過的房子都是租的,更令人意外的是這些話居然是從那個阿姨口中說出來的。

沒看到那個阿姨的表情,倒是我老母說這些話時的表情非常認真,一字一句都說得有板有眼。大概以此為反面教材,給我上課的意思,末了又回到了那句話,“你以后結婚找對象的時候,一定要找熟分的人,可千萬不要像她們那樣。哎,我當初就和你說了,W很不錯的,你不聽…”

我甩了一句,“人家也看不上我啊。”放下碗筷,抽了張紙巾,躺倒了沙發上。

W確實不錯,是他追的我。那時候剛上大二,我以為他喜歡了我三四年年,本著要對人負責的圣母心,和他在一起了。后來,我當然知道是我想多了。雖然最開始在一起,我一想到和他在一起了,我就不想要醒過來,想著一直睡過去,不愿面對自己已經談戀愛的事實。那時候,總感覺自己沒事找事,傻不拉嘰的給自己找麻煩。也許是因為我的“責任心”在作怪,反正也是異地,就一天一天的堅持了下來了。

一個月有30天,我至少有15天在想著分手,10天思考用什么理由分手。直到后來和他的朋友一起吃過一頓飯之后,暫且擱置了這些念頭。冬日里一頓熱氣騰騰的光頭雞,灌完了幾碗雞湯,我的腦子就像是突然被開了撬:“我要好好和他在一起。”

果然在飯桌上,一切皆有可能。祖輩們傳下來的話,要想留住一個男人的心,就要先滿足他的胃。是有一定道理的。至少在我這的某個瞬間適用了。

說到做到。接下來的日子我真的有試著去好好相處,去融合。大冬天的,我倆還帶著大姨媽一起走了趟西塘。在寒風中,我和大姨媽凍得生冷的疼。

西塘回來后,我開始做一件特矯情的事,收集好每一張車票、門票,并在一本小本子上做好記錄。大多都是他去找我的,偶爾還有我去找他的。漸漸得,票錢也有小幾千了,小本子上的字也寫了好幾頁。小本子上的東西寫來寫去,不過鬧著分手沒分成這幾個詞。人吶,最可怕的就是習慣,比習慣還可怕的不自覺地依賴。

我開始盼著見面,掰著腳趾頭過日子。小王子里頭有一句話,知道你四點要來,我從三點就開始感到幸福了。確實如此,等人的感覺是曼妙的,期待、焦慮、幸福摻雜在一起,在相見的那刻瞬間毀滅。

一直在等著能夠不用如此折騰的日子。在這日子來臨前幾天,等來了分手。我提的,沒有理由。就是喝完了一頓難以下咽的中藥后,肯定地做出了這個決定。沒有吵鬧,沒有交代,沒有見面。

我知道他很好,可我當時就是不想再繼續下去了。有人問我為什么要分手,我戲謔地說,因為喝中藥喝醒了啊。

也和人隨口扯了一句,“因為不喜歡”,匆匆撂了過去。其實我心里頭答案清晰明了的很,因為我不喜歡,我討厭那時候的自己,那個沒有自己的自己。每天除了吃喝拉撒睡,就是抱著個手機談戀愛。

后來事情過去了一段時間,我也有和他說過,我不后悔,因為失去了一個人之后,我重新找回了我自己。是不是有人要喊,你這樣對得起人家嗎?不應該有一絲愧疚嗎?

有,當然有。愧疚我自己做了一件很對不起人的事情,傷害了他。愧疚持續了多久我也不記得了,慢慢地就翻篇翻過去了。

很長一段時間里,我都不清楚那是一份怎樣的感情。當初我以為他很喜歡我,喜歡了我好些年,其實后來知道真的只是我以為。我也從來不曾在任何人面前承認過我喜歡他,但是前一陣子翻開那本小本子,里面卻赫然寫著好幾個“我愛你”。來來往往的車票還一張不落、整整齊齊地平躺在小本子里,只是和小本子一樣都泛黃了。

后來他和我說過一句玩笑話,如果當初沒分,一直談到現在的話,估計現在都已經可以訂婚了。 到今天,我老母還經常在我耳邊念叨著,“有沒有重新在一起的可能。”我總一句“我早就配不上人家了。”輕松帶過。

后悔嗎?不后悔。雖然我沒能驕傲地帶一個男人回家,但我依舊驕傲地單著啊。雖然我配不上人家了,但是證明他過得更好了啊。更何況一想到以后結婚的日子那么長,我就好緊張。

愿所有的姑娘在嫁給愛情之前,先找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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