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美國人類學家,魯斯本尼迪克特于1994年(二戰中日本敗局已定)6月受美政府委托,運用文化人類學技術解讀日本人真實面目的報告,于1946年完本。
作者眼中,日本的民族特性:
一、等級制
日本是一個真正的自上而下的等級制國家。其為發動戰爭辯護,認為只要各國擁有絕對主權,世界就會處于無政府狀態,日本有必要為建立等級秩序而奮戰。
日本的社會、家庭也是充滿等級制的。天皇具有最高的權利。
日本不同于其他任何一個君主制國家,它對世界要早有規劃,日常行為的最小細節,及個人所處的地位都有明確規定。日本的每個階層都得到了可靠保障,保障他們對其所在行業享有壟斷,每個階層都有自身的限制條件,但也更加安全有序。
孝:在日本“孝”只限于家庭內部,面對面的家庭成員之間。日本家庭對祖先的崇拜是在起居室的佛壇上進行。一般只供奉六七個最近去世的親屬。家里長子只能固守家業。
二、重精神勝于物質
三、恥感文化
在日本,人們并不喜歡隨便背負“恩”所帶來的人情債。收到生疏的人所施予的恩,是日本人最討厭的事情,他們會覺得不安,日本人對此十分敏感。他們認為恩是一種債,必須償還。
在日本,對名分的情理就是使名聲不受玷污的義務。這種敏感性在與人競爭時表現尤為顯著。失敗者會因這種失敗而蒙羞,可能變成危險的沮喪,甚至引咎自殺。日本人認為合理的自殺可以為他洗除污名,并在身后贏得好評。日本的老師奉命必須教育兒童不斷超越自己的成績,而不得給予他與別人比較的機會。
四、不投降主義
然而,日本人并不喜歡消沉。榮譽在日本是永久不變的目標,它對于博得尊重是必要的。在他們的侵略途徑失敗后,日本人認識到侵略終究不是贏得榮譽的辦法。所以日本人戰后態度和行為方式的轉變,明顯沒有感覺到心里沖突,因為他們的目標仍是榮譽。
五、日本人的享樂
像日本這種極端要求回報義務和自我約束的道德準則,對感官享樂卻很寬容。然而,享樂必須把握分寸,不得侵擾人生的重大事務。日本人喜歡洗熱水澡,睡眠,日本男子可以供養情婦,但不會將其帶回家中,如果他這樣做了,就會混淆兩種理應分開的生活范圍。日本人認為自體性享樂,也沒有違背道德。允許酗酒,日本人嚴格的區分飲酒和吃飯。
日本人似乎在某種程度上缺乏認識惡的能力,或者說不愿應對惡的問題。
現在日本人把軍國主義視為已熄滅的光,但他們仍在注視,也有可能會重新燃起好戰的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