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因為愛情來到了南京。
很慶幸自己很快找到了工作,一直到現在,一直在這里。
這是一個剛剛開始的創業公司,也很榮幸能夠和一群有著共同目標的小伙伴一起奮斗,一起加班,一起討論問題,一起解決問題。有點苦,但也樂在其中。
三年了,公司由最初的幾人,發展到現在的40人左右。我們也搬到了更好的辦公環境,規模大了,人多了,心,也就不齊了。
而我,卻還傻傻的堅守本心。于是,也就倍感疲憊。想到了離開。
去年底,也就是今年元旦放假前一天,我提出了離職。
領導約談我,說我忘恩負義,過河拆橋。公司培養我那么久,我竟然這時候提離職。問及理由,沒說什么理由,就是工資低。領導竟坦言,我的工資確實有點低,兩年多也一直沒給我漲薪。最后協商之后,給我漲薪,我留下。
其實,漲薪幅度真的不足以讓我心動,更不值得我留下。但,我還是留下了,說實話,只為感恩,感謝初來南京,公司對我的接納;也因為確實對公司付出了深厚的感情,不記得為了保證產品質量,加了多少班,放棄了多少休息。在這方面,我首先已經輸了,因為在該談利益的時代,我竟流氓到付出了感情。
可是僅僅過去了半年,公司里發生的一些事,還是讓我決定提前離開。
如今,已經,再也沒有讓我留下來的理由。
今天,我又要再次提離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