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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的第一部小說是郭敬明的《左手倒影,右手年華》,那一年,我初一,15歲,正值人生的青春期,整天多愁善感,為憂傷而憂傷。那時候的自己,第一眼看到《左手倒影,右手年華》這個名字,就瘋狂地愛上了他的文字風格。它宛如宿命般,狠狠地刻印在我的額頭上。
一個星期后,我看了第二本郭敬明的小說:《天亮說晚安》。這五個字,仿佛有著無窮的魔力,在經歷了我漫長的青春后,仍會時常飄蕩在我的腦海上。
這是我文字的開始,雖然多年以后的今天,它也有所改變,但它就跟我一樣,一點一點地成熟,一點一點地丟掉過去稚嫩的外表慢慢成為一個大人的樣子,從簡單變得復雜,又從復雜變得簡單,而現在又變得簡單地復雜,但我還是我,這是個永遠都不能改變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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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我并不是特別適合寫東西,因為我這個人特別懶,且習慣了安逸,習慣了被環境隨波逐流。但我是真的喜歡文字,它可以給我帶來陽光,予以我溫暖,在我獨自一人的深夜。
初中三年,是我人生中最自卑的三年。那時候的我,是個外表冰冷,沉默寡言的男生。我的周圍仿佛有座寒冷的冰山,讓別人不敢向我靠近。我每天裝成很酷的樣子,一個人上學,一個人回家,一個人吃飯,聽著一個人的歌。
那時候的自己,對郭敬明的文字瘋狂的熱戀并且模仿著。我的腦海里依昔裝著當年刻在腦子里的語錄:寫下來,就是為了要遺忘;我抬起頭,看到天空蒼茫的顏色,我想,我曾經張揚的樣子,我身上那些曾經尖銳的棱角,是再也不會出現了;在這個憂傷而明媚的三月,我從我單薄的青春里打馬而過,穿過紫堇,穿過木棉,穿過時隱時現的悲喜和無常。
這些華麗而憂傷的文字,安撫著我當時雜亂的內心,同時在我內心那座寒冷的冰山里面,照射進來一摟溫暖的陽光。
所以,在某個程度上而言,它是我一半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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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別人眼中,我就是這樣一個矯情,喜歡憂傷,經常無中生有的男生。他們覺得我不需要朋友,不在乎教室外的花花世界。甚至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我也這樣認為。
我騙了別人,也騙了自己。
但其實,我并不是這樣的一個人。我只是矯情,只是剛好在憂傷的時候遇到了憂傷的文字并且喜歡上了它。僅此而已。
人是這樣一種有依賴性的動物,它習慣了呆在自己覺得溫暖舒適的地方,會莫名地對自己有好感的人好。甚至連房子,都喜歡建在面向陽光的地方。
而剛好,當年的我,矯情且自卑,不敢與別人交流。封閉的內心世界,宛如漂浮在偌大的海洋上,我只身一人。而文字,是我絕望時出現的大輪船,我只能奮不顧身地向其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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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大學后的自己,慢慢有了自己的朋友圈,雖然我還是矯情,喜歡憂傷,喜歡無中生有,但我總是在長大的。
在某一個早晨我醒來時,我覺得,自己應該是一個大人了。
村上春樹說:你要做一個不動聲色的大人了。不準情緒化,不準偷偷想念,不準回頭看。去過自己另外的生活。你要聽話,不是所有的魚都會生活在同一片海里。
原來,人不是慢慢長大的,人是一瞬間長大的。
脫掉曾經喜歡的外套,放棄天天追著看的小說,撕毀那一張曾作為精神支柱的海報,忘掉那個曾陪伴自己多年的人。
我開始乘風破浪,投身到生活的戰場中去。
于我是這樣,于我的文字,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