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離開十五中后就再也沒有好好打過乒乓球了。
這么久不碰,再撿起來也還是能找回當時的感覺。小學在乒乓球臺上坐了七年都沒有想過有一天自己也能握著球拍在上面打球,但是在十五中,這件事似乎變成了一件對我來說很重要的事,至少在前兩年是重要的。
那時候總是很想要去打乒乓球,但卻不是因為有多么喜歡,而是因為說不定會遇到一些人。
仔細想想,好像我長這么大,總是在做這樣的事情:隱藏想要得到的,用其他事來不動聲色地達到目的。很討厭這樣的自己,感覺被拿來當成幌子的那件事很可憐,從來沒有被真心對待過呢。討厭,但卻樂此不疲。
大概這就是我什么事情總是能做個半吊子的原因吧。醉翁之意不在酒,本來都是可以做好的,但當時的心思卻留在別處,那么也就沒有做好的可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