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的宋石安老人76歲了,本該是到了子孫滿堂承歡膝下的時候,可是他卻說他的幾個子女無論何種方面都不孝順。宋石安說他年輕的時候,在沭陽當地的糧油管理所工作,雖然工作不錯,但是感情生活卻一直不順,先后經歷了三次失敗的婚姻,直到第四次才真正穩定下來,四次婚姻給他帶來了六個孩子,那可是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的時候。最困難的時期要養大六個孩子可不容易,宋石安說他大半輩子辛辛苦苦總算是把六個孩子都給拉扯大了,五個孩子也各自成家立業了,只有小兒子與他和老伴生活在一起,誰知好日子沒來,一場變故就先來了。
宋石安老人一天突發心梗,幸虧送醫及時,他被救了回來,通過醫保報銷之后,宋石安老人還需要再付8000元醫藥費,后續吃藥的費用大概每個月要900多元,他與老伴每個月退休工資加一起也不到3000元。這后續吃藥的錢他可以自己掏,但這8000元醫藥費他真的掏不出來,于是他想到了成家的5個兒女,哪知他們竟然集體拒絕平攤醫藥費,最終是小兒子獨自付了8000元醫藥費,但宋石安老人覺得一碗水要端平,醫藥費必須兒女平攤,于是他將5個兒女告上了法庭。
通過法院記者接觸到了老人的大女兒,她是宋石安與第一任妻子生的孩子。聽到父親將自己告了,她情緒激動的表示,她評價自己的父親是個“自私、貪得無厭”的人。她說因為自己排行老大又是女兒,自己從來沒受到過父親喜愛,而且因為自己工作早,不僅要補貼家用還要照顧弟弟妹妹。后來她與父親爆發了嚴重矛盾,16年前父親突然來到自己家要錢,砸了自己的家。
就在自己拒絕給錢的時候,父親突然表示不給錢可以,但要寫一份協議,那就是宋石安的母親(大女兒的奶奶)由大女兒贍養直至她終老,宋石安不再向大女兒要一分錢。大女兒與父親簽下了協議,并履行了約定,如今父親又來要錢,豈不是違反了契約。這時宋石安表示,母親已經去世了,代表協議已經結束,那大女兒就該履行贍養自己義務了。
隨后法官聯系了宋石安的大兒子,他是宋石安與第二任妻子所生,當時宋石安的大兒媳代表丈夫說了話,她稱父親“貪心不足”,在宋石安與第二任妻子離婚后,大兒子就與母親生活,按照約定,每個月他都要付給母子4元撫養費,可多年來一直沒見他給過錢并且她還有證明,鄰居及親戚都簽了字,而且他與宋石安之間只有血緣關系,沒有任何親情,父親從未管過大兒子,老了來找自己要錢,他不同意給錢。可宋石安表示自己每個季度會給錢,可能當時兒子小他不記得,看來又是一筆糊涂賬。
法官又找到了他其他三個孩子,老三老四老五是宋石安第三任妻子所生,他們都表示父親與他們之間只有生而不養的關系,當年母親患風濕病癱瘓,他將母子四人拋棄了,當時父親在糧油管理所工作,在那個年代可是能掌握人生死權利的地方,父親在母親最需要治療的時候拋棄了她與孩子們,在母親去世后,年幼的老五被送到奶奶家由奶奶照顧,現在他有什么資格要求孩子們贍養他。
而且最讓5個孩子耿耿于懷的不是這些,而是父親宋石安連奶奶都不贍養,自從宋石安與大女兒簽署了贍養奶奶的協議后,直到奶奶去世之前,父親宋石安都沒露過面,這一點宋石安的弟弟可以作證。宋石安弟弟表示,當初母親身體健康的時候,與宋石安一同生活,后來母親不能工作了,他就將母親趕回了老房子生活,母親80大壽全家齊聚就他不來,提起這些他不禁抹眼淚,就連母親去世他連一滴淚都沒掉,這個人鐵石心腸,如今他淪落到這種局面,就是因果報應。
法院經過了解后還是決定調解為先,怎料當天只有大女兒來到了法院,大女兒表示他們與父親對簿公堂不是第一次了而是第七次了,起初他只是索要幾百,后來索取數額越來越大,不給錢的話就將兒女告上法庭,甚至發短信威脅兒子不給錢就后果自負等等,隨后他們拿出來短息給法官看,眼見無法調解,法院宣判5個子女平攤8000元醫療費。看似宋石安老人贏了,但他和幾個兒女的心結也許更緊了,這種結果不免讓人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