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淡歲月里,做一個有趣的人,或者遇到一個有趣的人

三十年前,也就是上個世紀90年代,在河北的一個破敗的小農村,清純質樸的小媳婦等到了翹盼已久的外出打工而來的夫君,共度一夜春宵后,夫君遠赴都市北京。后來就有了我,小媳婦成了我的媽媽,夫君成了我的爸爸。

我的降臨,給夫妻二人帶來了喜悅。爸爸為犒勞媽媽,特意買了蜂蜜。在外上班的爸爸,回家前,總是琢磨買些好吃好玩兒的;一回到家,總是滿心喜悅的抱起他的小寶貝,親親攬入懷里,就好像雙臂抱著的是整個天空般知足,即使到外面,也是走到哪里抱到哪里,哄我吃這個玩兒那個,說不出的待見和合不攏嘴的笑容,在這個不到三十歲的男人身上蕩漾開來。我用天真爛漫的笑聲回應他,每次親我時,總是嚷嚷著“好扎好扎”,用稚嫩的小手胡拉著他的下巴,咯咯的笑著想要掙脫他的懷抱。

那一年我三歲,爸爸二十九歲。

我有一個哥哥,長我兩歲。慢慢長大的小男孩總是調皮,喜歡欺負小女孩,當然妹妹也不例外。小孩子的思維總是那么簡單,跟我玩兒,不跟我玩兒,搶了我的玩具,允許你玩兒的玩具不高興的時候得還我……一不高興,不用嘴,直接上手,推推搡搡,總是賤賤地去找茬。小女孩呢,一碰到不高興的事情就是哭鼻子,刷眼淚,聰明的話,才不默默哭呢,往往大聲地哭喊,只為引來爸爸媽媽的注意。而我呢,幸虧當時還算聰明,一覺得是哥哥欺負了我,就條件反射似的,哭,讓我贏得了父母的關注。

于是我在父母的婚姻家庭生活里,肆意的長大。有不解,有疑惑,有感恩,走過了很多路,漸漸地,認識了婚姻,理解了家庭的意義。

社會底層的人一旦走錯一步,就會把自己置于無法自拔的凄慘深淵,想要從這個深淵爬出,要付出多少努力和勞苦,也許在這種情況下,才能知道金錢的意義,以及生存的意義。

王小波說:“一輩子很長,就找個有趣的人在一起。”

在《圍城》里,大智大慧的錢老先生曾借書中的人物表述過:“結婚以后的蜜月旅行是次序顛倒的,應該先共同旅行一個月。一個月舟車仆仆以后,雙方還沒有彼此看破,彼此厭惡,還沒有吵嘴翻臉,還要維持原來的婚約,這種夫婦保證不會離婚。”

如果你覺得一個人挺好,那是因為你還不懂生活。

粗茶淡飯不要緊,朋友散場沒關系,兵荒馬亂也無所謂,和有趣的人在一起,一盞紅燭,一杯燒酒,可飲風霜,可溫喉。

滄桑歲月的損耗對象不僅是容顏,還有激情。如何在茶米油鹽的瑣碎里依舊“相看兩不厭”;如何在桑田變幻以后,縱然面對白發與皺紋,依舊怦然心動,對彼此的興趣是關鍵,無聊乏味的伴侶,毫無疑問,將不可挽回地把生活推向庸俗與索然。

一個有趣的人,他不一定必須具備深厚的學識,但他的內心必然是豐富的;他不一定走過很多的路,但他的生命中必然一直有故事在發生。

在這個如林的世界里,永遠不缺少各式各樣的人,可唯獨,有趣的,最難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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