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大學生被騙錢并死亡的事件成了熱點。媒體追問的是,信息是怎么泄露的,怎樣追查犯罪份子。但我覺得更重要的,是個人的安全意識教育。
錢失去了,沒關系,還可以再掙。但因此承受不了,或者選擇極端方式結束自己生命,就有些幼稚了。失錢,總是件痛苦的事。但也不必耿耿于懷,就當花錢買個教訓吧。
讓人痛苦的“失錢”,無非是被騙和朋友的借錢不還。
被犯罪分子騙,根源還是自己的貪心。騙子也深諳人性,許諾好處,讓你先交錢。交出的錢可就是肉包子打狗了。借用網友一句話,有陌生人談及錢的時候,給不要,要不給。
被朋友借錢,這就相當有中國特色了,許多人都有慘痛的教訓。追錢時像孫子,還把人得罪了。在決定借錢的時候,把握一個原則就行:借出的錢,對方十年不還可以接受,那就借;否則,就不借。有的人自己沒錢,借錢再借給朋友,就有些單純的可愛了。錢在誰那里都是不夠用的,如果一個“不”就把你們的友誼毀滅了,那只能說這樣的友誼太脆弱了。當然,也有極個別緊急情況,可以無視原則借出錢,但最好和最親近的人商量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