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喜歡我沒關系,只要你認識過我就可以。

如果你喜歡上一個人,不能說是愛上,僅僅只是喜歡,你會怎么辦。

我有一個同事,就叫她吧。剛剛大學畢業,在公司里接觸到的同事也是男同事居多,女同事簡直是當寶貝對待。她有男朋友,男朋友所在的地方距離她只有幾個小時的車程。剛剛開始這段異地戀的時候,她信心滿滿,覺得兩個人要在一起,有段異地戀的磨練也是很不錯的。就這樣一年多。

愛情有很多痛苦的條件,其中就有異地戀。當一個女生在初遇職場中的紛紛擾擾的時候,最需要的人跟懷抱,離著自己還是那么的遠,難免心里有些失望。

她跟我說,在遇到他的時候,自己沒有感覺,只是在上班的路上瞥見了他一眼,看到他安全帽上的名字很奇怪,才有了點印象。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時候喜歡上他的。只是在最后,才覺得原來這個人高高的,一笑起來眼睛細細的。她在跟我說的時候感覺就像是在描繪自己去美術館欣賞的雕塑一樣。很可惜,兩個人沒有說過話,見面的時候也不能相視一笑。她認識他,他未必認識她。

她每天口中的男神,就是他。但是她深知自己跟他是沒有可能的。我猜想,這可能是一種心靈上的慰籍。在這個喜歡磨滅人的理想的世界上,總是要有能夠激勵自己的事情的。她為了他去減肥,去努力學習工藝。去努力打聽他工作上的事情。甚至把每一次的蓄謀去偽裝成巧合。

但是他還是無動于衷。

可能是她的偽裝太好了。她跟我這么說。她還說這樣子太累了 ,老是去追著一個人跑,都忘記了自己原來想要的幸福是什么樣子的。如果這個人你追啊追啊,他回過頭朝你笑了笑,那就不要顧忌大膽的往前跑。但是那個人一直沒有回頭,一直在走,那么還有一直走下去的必要嗎,都要把自己追迷路了。

最后,她辭職了。關于他,也關于自己工作上的不順心。最后她跟我說了一句:我不奢求他喜歡我,我跟他沒可能,我就是想要按我喜歡他的這種想法去盡可能的了解他。還好他沒有知道,要不我就犯錯了,還是這樣子比較好,只要認識過我就可以了。

喜歡跟愛,到底有什么不同,喜歡一個人,是非要得到,而去喜歡,還是只是單純的喜歡,而去喜歡,還是一邊放棄,一邊喜歡。其實這些事情誰都說不清楚,只要明白一點就好,自己開心,就一切都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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