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的意義

第一次發現書的魅力大概在小學五年級時。那時學校開放了第二課堂,一周有一個下午是課外閱讀課,課后還可以借一本書回家看。從安徒生童話到希臘神話到衛斯理科幻系列……對于一個山區的小孩來說,書籍就像剛打開的潘多拉盒子,讓我從此迷上了它。

初中開始看讀者、青年文摘、瓊瑤阿姨的言情小說,再到高中時愛上世界名著,大學開始看實用類書籍如管理學,經濟學,心理學等。

讀了這么多年的書,表面看也沒給我帶來了多少東西,至少在賺錢方面我連一個初中畢業的表妹的收入都比不上。

但我就是無理由的喜歡讀書,也許因為它可以使我看到了生命的無數可能性,在我煩躁時快速平復心情,迷茫時看清自己,浸泡在柴米油鹽中而不至于手忙腳亂。我想這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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