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孩子覺察“我能”
——理性思維和行為的養成,導向孩子形成完整和獨立的自我
整個思維和行為模式的養成,導向一個人最終形成怎樣的自我,以一個什么樣的模樣面對生活。
經濟學一個揭示生活非常本質的觀點是“必須去解決我們生活中的問題,乃是我們自己。”。也就是說,每個人的生活都只能由一個人自己以自己的能力去面對和處理。
對于年幼的孩子來說,接受成人的照顧和呵護成長生活,很多事情
他必須能覺察到自我能力,并把自我能力轉化為具有活力的行為。這種覺察和有活力的行為就是一種我們希望孩子能養成的理性。
所以,在孩子理性思維行為養成的過程中,讓他們覺察自身的能力,感受“我能”的力量,并在“我能”的指引下以極大的積極和熱情投身生活和成長,決定了孩子今后是否能最大限度地釋放自身的潛能,追逐理想的生活。
一個孩子吃上媽媽做的美食,他會獲得被滿足和愛的快樂;如果孩子吃上通過自己的努力做出食物,會獲得一種自我發展中最寶貴的成就感。
這種成就價值來源于孩子彰顯了自己,表達了自己,肯定了自己,演示了自己,突出了自己。他的能力和智力都得到了釋放。
這種釋放讓孩子能看見自己原來可以做很多事,然后對自己應該做很多事并且能做得很好充滿了期待。這樣的認知是一個人的自信心、自尊心、責任心、自主性、創造力、自我價值的根本。
孩子同時能從中意識到,人生不是自動達到的,需要通過自己的努力;直覺、愿望、依賴他人都不能讓自己獲得真正價值,人們必須通過自己的某些行為才能獲得幸福。
只有在這樣的基礎下,孩子才會去繼續探索和鞏固哪些行為是有效的,哪些行為是不能滿足甚至是阻礙自我發展的人生要求的,這種更進一步的理性,導向的就是孩子的完整自我和生命獨立。
所以,雖然年幼的孩子在成人的照顧和呵護下成長,但成人的照顧和呵護不能成為孩子開發自己的獨立力量的障礙。越多地讓孩子嘗試體驗“我能”的力量,孩子的思維行為發展就會越讓我們驚訝。
那父母應該怎樣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