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事件背后的反思

近段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的江歌事件,幾乎所有輿論對鑫峰二人口誅筆伐,不乏各種請愿判死刑的活動。在此我們拋開整個事件不談,不論是非同情,不論法律該如何判決,我希望能講一點不一樣的東西。

當事件曝光后,我看到的是人們一旦初步了解了這個殺人案以后,即刻群起而攻之的行為。對江歌表示無限惋惜之后立馬群起激昂,巴不得上街找到鑫峰二人一頓暴打出氣,槍斃他們還不夠,最好能恢復古代凌遲刑法賜之一死。

當然,我也和大家一樣在了解事件以后氣憤無比,感慨萬分,在此不必敖述。但隨后看了youtube海外某個人評論家的看法后,再一反思,我不禁想,當這個社會出現了這樣駭人聽聞的事件后,作為現代文明的成熟的集體,現代公民除了表示強烈憤慨以外,最應該做的是什么?是發起對劉鑫無盡的控訴?還是全民倡議判死刑?退一萬步說,即使如大家所愿判了死刑,人死了以后大伙兒一窩蜂散了,更多社會新聞花邊八卦冒了出來,漸漸地,都遺忘了,視線轉向他處去了。這不就和古代民眾聚眾看絞刑差不多么??!通過個別人物的死刑進行自我發泄,純粹的娛樂活動?。?/p>

這么一想不禁背脊一涼,雖然講的略夸張,但我認為,這正是我們社會潛在的問題,屬于我們這一代人的共同的問題。

如果是成熟的社會,成熟的現代公民會怎樣做呢?我認為,首先,是對逝者和其家屬的關注和安慰。他們的痛苦沒有人能夠真正安慰和理解,但是,它依然是社會群眾對于受害者必須去面對和去做的事。

其次,針對鑫峰二人,殺人者必然無法逃脫法律的制裁,社會的職責也必須要求輿論協助法律,執行公正的判罰。但是,公正不意味著死刑,不等同于殺人必須償命。如何判刑那是法官的任務,而社會輿論最應該做的是盡可能挖掘事實真相,還原盡可能多的細節,協助法院了解整個事件的原委,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到“正義的判決”。而不是僅僅看到新聞概述,就打打殺殺喊著制裁兇手,萬一事實是過失殺人呢(舉個例子而已)?

第三,也是本次事件大家最關注的,劉鑫的冷漠。她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這一點我們不得而知,暫且不論。大家更多的是從道德的角度去批判她,去指責她。我也一樣。直到我看了那位獨立評論人的觀點,我才意識到自己是多么的不成熟,我們現實大眾也同樣的是不成熟。沒有人天生就是惡魔,沒有人一定是性情冷漠的冷血動物。劉鑫也一樣。固然,她在江歌遇害以后種種逃避是錯誤的,從道德的角度而言都是無法令人接受的。社會輿論也可以對此做評論,她應該去主動聯系江母,她應該積極協助事件調查,她不應該撒謊,她不應該如何如何。。。但是,反觀現在,來自全社會四面八方的聲討將她淹沒,卻沒有一個人真正嘗試去了解劉鑫她到底是怎樣的一個女孩,她究竟是怎么想的。

其實,劉鑫是一個相對膽小的,不怎么敢承擔責任的“溫室里的花朵”,性格也較為軟弱。這樣的性格一旦遇到外部威脅,本能的會去逃避。這是她內在的特點和弱點。事發以后,人人聲討,不論事實,先把她批斗一番,很有可能導致劉鑫對社會越來越恐懼,越來越害怕現身說法。自然而然會選擇繼續逃避,得過且過。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社會輿論此時發揮的并不是“正義的力量”,卻通過不停打擊當事人,給真相的發掘造成了困難和阻礙。

成熟和文明的社會輿論,更應該先自我冷靜一下,以極為客觀的方式還原事情原委。社會輿論是否可以先把憤慨激昂的情緒壓一壓,別急著打擊劉鑫,而是努力引導她現身說法?是否大家也應該多關注她真正的想法和內心,而不是把她直接等同于沒有良心的惡魔婊子呢?到最后,該承擔責任的人自然會在事實水落石出后得到判決。沒有人能夠逃避法律的制裁。

我們每個人都存在偏激、偏心、非理性行為,沒有人是完人。但是,無數個文明人組成的社會,則有可能漸漸朝著完人的方向發展。完善的制度,良好的公民教育和制約制度,這一切都能有效平衡每一個個體所存在的缺陷,使得整個社會能如同一個個體以最為理性的方式發展。正如同良好的政治體制能有效防止獨裁者的出現。

假如發生了劉鑫事件之后,人人事不關己,默不作聲,這樣的社會我無法想象。但是,假如社會過于情緒激昂,這同樣也不是一個良好的、理性的社會。我希望我們在今后能夠通過對這樣的事件進行更多的深入思考,才能達到個人進步,社會進步的目的。

最后,希望逝者安息,生者保重~愿善良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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