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蛾撲火
在知乎上看到的,說復眼(什么叫復眼?)的昆蟲都是靠飛行路線與近乎平行的自然光之間的夾角來導航的。而人造光源是點狀的,為了保持夾角不變,昆蟲只好繞著光源飛了(最后為什么會掉到光源里?)。
也就是說,這是昆蟲的本能,根植在基因內的本能。
問題是:昆蟲為什么不改變這種本能?
首先,與全種群的定位導向相比,少數個體的犧牲是值得的。
其次,與廣泛存在的自然光相比,點狀的人造光源在數量上還是微不足道的。
最后也最重要的,是時間跨度。一個物種的穩(wěn)定存留期是500萬年左右(怎樣證明?),超過這個跨度,物種為了適應環(huán)境,其形態(tài)也會發(fā)生較大變化,甚至演變成其他物種(是演變導致該物種消失,還是其某一分支進化,其他分支被淘汰消失?)。也就是說復眼與自然光的關系,可以回朔數百萬年,上千萬年,上億年。
而人造光源呢,要知道人類有意識控制并利用火不過***萬年歷史,在夜間利用火作為人造光源的歷史更短。這涉及到夜間用火的幾個條件,這些條件是依次出現的:
1.有白天不能做的事,如共同祭祀、偶像崇拜、部落儀式等即宗教信仰需求(白天男性在狩獵勞作);
2.慶典,娛樂,交往等活動出現,既文化需求;
3.能制造防御設施,武器先進,可以點火而不怕暴露自己導致兇獸和其他部落敵人的入侵;
4.最最關鍵的是文字的出現,從此信息和知識的傳授、記錄、學習開始依靠眼睛而不僅僅是口耳相授,這是必須依靠人造光源的幫助才能在夜間進行的,而聲音是不需要光線傳播的,這段歷史不過數千年。
由此可見,人類在夜間有意識、大量、經常性使用人造光源的歷史極短,在這么短的時間內,絕對沒有可能讓一個物種出現形態(tài)和本能上的明顯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