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倫斯曾把人分為兩類:有趣和無趣。半個世紀后王小波說:“我活在世上,無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見些有趣的事。倘能如我所愿,我的一生就算成功。”他們口中的“有趣”很大程度上是主觀的認同感。這種認同感來自于對話的交流、觀點的交換或者彼此間的相互影響。正如顧城所言:人生如蟻美如神。
香氣和財富同時出現,才到了真正抉擇的時刻。在人人都做微商的年代,你是要在空余的時間選擇閱讀卡夫卡還是用商品的圖片不斷刷新朋友圈?長年習慣酒桌上推杯換盞交際應酬的社交圈中結識新客戶,卻未必能結識到真正的認同感;既然讀懂了乏味的大數據是否就能讀懂作家筆下的十一種孤獨和失落?目的明確,過程就會有些無聊,但注重過程,勢必就會淡化目的的明確。電影《離婚了,就別再來找我》,身陷中年危機也不曾放棄寫作夢想的潦倒作家李浩明說:“我就是條蟲,就是作繭自縛,弄好了變成個蝴蝶飛出來,弄不好,就變個蛾子我也樂意。”這話說的自嘲自卑但誠摯熱情,而真實是理智的,不會因為感性改變世界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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