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聽到有人說:愛情,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那些赤誠天真愛過的人,多半在歇斯底里中,日漸心生怨懟、漸行漸遠;只有那些遠遠保持距離,暗自思慕的愛人,才永遠熠熠生輝,完美無瑕。
所有親手過招的愛情,最后都難免互相傷害。所以,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可我始終不認同這個觀點。
得不到的愛情,再華美終究只是一個夢,從未得到,無從失去,從情動開始就是一場幻覺,你愛慕的那個人是自己的想象,他滿足你對愛情的全部臆想,可是他卻對此一無所知。
而真正的愛情,我們要的不過是俗世里最平常的接吻擁抱,最平凡的眷戀和依靠,觸手可及的陪伴,歡喜哀愁也都帶上了另一個人的體溫或情緒。真實可依。
就像前些日子陪著父母一起去散步。走到后天,母親累了。父親便馬上說:你上來,我背你。
我跟在他們的后面,看著他們的背影重疊在一起,感慨萬千。
我想這應該就是愛情吧,相濡以沫,幸福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