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事真無對錯,只有因果?
? ? ? ? 在我們?nèi)粘9ぷ魃钪校隆⑴笥焉踔良胰酥g都會有這有那的糾紛,雙方往往各執(zhí)一詞,聽起來都有各自理由,有的聽起來還很有道理,那豈不是雙方都無錯?于是,很多人得出“世上事無對錯,只有因果”的結(jié)論。但果真如此嗎?如果世上事真無對錯,那人人都可以按照個人的理由去行事,隨心所欲,這個世界將會變得怎樣?不難設想,這個社會將因彼此觀點、行為方式不同產(chǎn)生大量糾紛和沖突,與之伴隨的將是永無寧日的爭吵,甚至暴力沖突,社會陷入極度混亂。這種局面肯定不是大家想要的,那問題出在哪?
? ? ? ? 我們知道邏輯學上有個“兩難陷阱”問題,之所以兩難是因為裁決時所用標準不同。社會上的很多糾紛之所以很難判斷對錯,也是陷入了“兩難陷阱”。對當事雙方使用了不同標準,比如評判甲乙雙方對錯,評判甲時用的是對甲方有利的標準或理由,評判乙方時用的是對乙方有利的標準或理由,對同一事情使用兩個標準衡量自然得不出一致結(jié)論。這好比用兩把不一樣的尺子去量一個物體長度,一個是用英尺,一個用公尺,怎么可能會量準?要想量準,必須要統(tǒng)一標尺,這個標尺不是當事方的私理,而是公理,即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國家法律、行業(yè)法規(guī)和基本道德準則,是人人都應遵守的規(guī)則,它是裁決對錯的根本標尺和準繩。至于個人理由,即使有千千萬萬或很有道理,如果同公理有沖突,那都是借口,不能作為衡量對錯、是非的依據(jù)。
? ? ? ? 聯(lián)想到2016年7月23日北京延慶八達嶺野生動物園老虎傷人事件,兩名自駕游女游客在猛獸區(qū)下車后,被老虎襲擊,造成1死1傷,這在社會和網(wǎng)絡上傳得沸沸揚揚,有人認為責任在園方,有人認為責任在游客,有人認為雙方都有責任,莫衷一是。怎么判,如果站在游客這邊,可以說出很多理由,諸如園方管理不善、提醒不夠、對老虎馴養(yǎng)不足等等;如果站在園方這邊,也可以拿出有力說辭,比如當事游客簽訂過相關責任書,其中明確規(guī)定自駕入園要鎖好車門窗,嚴禁下車。表面看各自都有理,就看這理是不是公理,顯然園方說辭更符合公理,即游客首先破壞了大家都應遵守的園區(qū)管理規(guī)定,違反就應受到處罰,后果就應自負。在公理面前,不能因當事人是弱者或受到傷害就逃避懲罰或得到原諒。否則,公理將不復存在,社會必然混亂,受影響的將是所有人。
? ? ? ? 朋友,遇到糾紛,你還會認為世上事無對錯,只有因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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