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刷微博,無意間就被一條消息吸引了:野生動物園老虎襲人,一死一傷。
第一反應是,動物園的責任,為何沒有確保游客安全。
看完全文,只剩下大寫的無語和無奈。
這起事故,究竟是誰的責任?
網易新聞截圖
動物園的責任?還是當事人自己的責任?
“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內的猛獸區(qū),游客可以自駕經過,但絕不可以下車游覽。”新聞中有講到市民稱動物園內有廣播一直提醒游客,這些注意事項。這里我們可以注意到一個詞“市民”,不是工作人員,而是普通市民,說明宣傳工作確實有在做,而且大部分人應該有注意到這些。
再看視頻,視頻最后我們看到了一個畫面,游客簽署的責任書(見下圖)。從視頻看,事故主人公也簽署了責任書,那就說明至少是知道這些注意事項的。從此處看,動物園已經做好前期工作了,而問題出在游客身上。
微博截圖,責任書
寫到這里,我不禁想問,為什么明明簽署了責任書,卻不遵守注意事項呢?
廣大網友給了答案:“僥幸心理。”
再看事發(fā)之后,從視頻來看,下車女子被老虎拖走,她丈夫以及母親(或者婆婆)去救,動物園救援速度很快,幾乎是立刻就出現(xiàn)了,老實說,這速度比起警察來說真的是很快了,畢竟她丈夫還猶豫了。很遺憾,無辜的母親當場死亡,而“作死”的女子重傷。
對,“作死”,認真看自己簽下的責任書很難嗎?在野生動物園的猛獸區(qū),基本的安全意識都沒有嗎?看到新聞說是在車上和丈夫發(fā)生口角之后下車敲駕駛座車門。這是要下車掐架的意思?我不是很懂。
從個人而言,說她“作死”,有兩個原因。其一,當著孩子和長輩的面與丈夫發(fā)生口角并下車試圖“掐架”。其二,發(fā)脾氣不顧場合,忽視人生安全。
最后希望大家引以為戒,珍愛生命。
圖片發(fā)自簡書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