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有了中小板、創業板、主板和新三板,為什么還要增加一個科創板?
作者:財深道長
科創板的意義究竟何在?這是近期投資者問得最多的一個問題。
論規模,我們已經有了主板;論靈活,又有中小板和新三板;論創新,我們有創業板;論注冊制,新三板已經在事實上執行著,該有的看上去都有了,為什么還要增加這個新的板塊?
我們的意見偏向于以下三個點。
第一,真正的注冊制的實現。
新三板雖然已經在事實上執行著注冊制,但存在著嚴重的先天不足,一是對投資者來說門檻過高,500萬的準入門檻導致普通投資者最終進不去,最終整個市場成為少數人的市場,有價無市甚至無價無市;二是對企業來說門檻太低,導致太多的垃圾公司也進來了(別的不說,諸多年銷售不到1000萬的公司就能進來掛牌這不是笑話嘛?。?;當然前兩點還是次要的,最大、最嚴重的不足,則是從創立伊始就閹割了新三板的上市公司屬性(所謂的“非公共上市公司”在本質上就是一個很忽悠人的說法,事實就是拉一批比較符合公司法運作的公司進來開個座談會而已,在公司監管越來越嚴格的今天,所有的公司都在向嚴格執行公司法這個方向發展,新三板公司還不如稱作“一般性的規范公司”更加名符其實,真正的內控體系和資本運作思維在大多數新三板企業都無法體現)。
在這樣的情況下,新三板的所謂注冊制就顯得毫無意義,甚至和一個正常到工商局進行注冊的新公司來說也沒有什么大的差別,因此完全無法顯現上市公司注冊制下資本管理的高度,說白了,新三板就是一個比誰狠、比誰準的資本海選市場,在一般的交易市場就可以實現這些功能,正常企業沒必要費這個勁去擠新三板。
第二,實行嚴格的退出制度,杜絕所謂“殼”資源的交易。
這一點在新三板市場也有體現,高峰時的新三板殼資源達到上千萬的金額,現在送給人家也不見得要,遺憾的是因為前述諸多原因,加上其他因素,整個新三板市場也都冷下來了,退出制度的意義也就沒有那么大的體現出來。
毫無疑問,在嚴格執行退出制度之后,再輔以“T+0”、“不限漲跌”、“同股不同權”等助攻,真正的上市公司光環將會顯得更加詭異(亮的更亮、暗的更暗),一種無形的“萬能保險”將被去掉,所謂的股民更多的將依賴自己的專業、能力來賺錢,隨大流只會死得很慘,投資與風險也將變得更加真實、更加觸手可及。
公司,也將會因此最大程度的避免炒作,從而走上認真經營的正確道路。
第三,從上述兩點可以看出,科創板的主要功能就是為A股探索新路。
不錯,既然科創板要做的事在目前的A股市場上都能找到,那么就只能說,科創板的設立仍然只是一個“實驗”:一個資本市場想要進一步升級發展、一個捏合各個板塊優點的實驗,但是,可能是管理層的不自信或者謹慎性,才想到這么一個“只針對增量資本市場的管理實驗”,既然大A股幾十年來都是死水微瀾,總要想辦法改變一下吧,特別是在新一輪的股災來臨之際,更要讓大家看到A股市場的未來希望。
通過一系列緊密而倉促的推進進程,我們更可以看出科創板試驗田的“實驗”屬性。
2018年11月宣布設立科創板,此前沒有任何公開的信息,顯得突兀而奇怪,估計交易所也有點措手不及,當月趕緊召開了好幾場針對性的座談會、討論會。
2019年1月,上交所更是召開了一場務虛型的科創板研討論會,但是能討論出什么呢,能參加討論的基本上都是可以在國內或者國外上市的,誰會來趟這個試驗型的科創板呢,不信可以看一看總體認為可以入圍的幾大指標吧。
首先,在企業資質方面,重點考慮以下方向:
1、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相關技術突破國際封鎖(填補國內空白,能夠替代進口);
2、相關技術是企業收入增長的主要驅動力,企業主要收入來源于其技術(未設相關比例);
3、具有成熟的研發體系,研發團隊;
4、具有成熟的商業模式。
其次,在行業類型方面,重點鼓勵以下方向:
1、新一代信息技術,包括集成電路、人工智能、云計算、大數據、互聯網、軟件、物聯網、智能設備等。
2、高端裝備制造和新材料,主要包括船舶、高端軌道交通、海洋工程、高端數控機床,機器人及新材料;
3、新能源及節能環保,主要包括新能源、新能源汽車、先進節能環保(區別于一般的環保企業);
4、生物醫藥,主要包括生物醫藥和醫療器械;
5、技術服務領域,主要為半導體集成電路、新能源、高端裝備制造和生物醫藥提供技術服務的企業。
另外,不屬于上述五個領域的企業,券商如果推薦科創板,需要出具專項說明,經咨詢委員會認可后也可以考慮。
很顯然,能在上述行業、上述專業里做出一定成績的,基本上早已名“板”有主,根本就不需要再來一個新的板塊上市融資,就算有個別漏網之魚,也不是所謂的券商團隊能網得住的(比如大疆、華為之類)。
總之,科創板實行效果究竟如何,我們總結為十二個字:位置更高、責任更大、水花更大。
在短時間內,應該會有一輪熱炒,但長期來看,會有兩個可能,一是和目前的A股一樣,泯然眾人矣;二是發展成真正的資本市場,但如果這樣,目前的A股又將何去何從?曾大力推進的新三板市場,更會不會淪為雞肋?我們在下一篇再行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