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加班都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了,作為混職場的我們,沒有誰天生就喜歡加班,包括我也討厭加班。反思HR面試時是否也問過求職者這樣的問題:“你接受加班嗎?還是那種沒有加班費的哦。”對方的回答通常是“加班不多的話可以接受。如果對方特別需要這個工作機會,回答時就會說沒問題。”如果自己是面試者,是否問過面試官:“這個崗位平時加班多嗎?”? 就這兩個問題單從字面上看,前者希望求職者有加班奉獻的精神,能配合工作安排。后者則希望加班要少,可以有更多的私人空間去做自己喜歡的事。
1)職場人士對加班的看法
? ? ? ?員工不想加班,老板喜歡加班的員工,雇傭本就是相對立的一種特殊關系。員工認為因為加班會影響到自己生活計劃或是學習計劃,甚至是影響到個人的生活方式,所以能避免因為工作需要加班的現象,就是要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工作時長。能在工作時間完成的任務絕不會拖到下班后去做;能利用午休時間可以完成,就不會拖到晚上;如果能在晚上完成的,就不會把工作放到周末來完成。只是在沒辦法的情況下才會考慮周末休息時間加班完成。尤其是對于辦公室的職能人員,別說是沒有報酬的加班,即便是有加班費也不愿加班,但是工作就是工作,該加班的時候還是必須得接受,以完全工作任務為目標。
? ? ? ?加班對于職場人員來說,并非想加就加,不想加就不加。目的還是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前提,以達到工作目標為終點。有的人員因為工作效率不高、對工作的熟練程度等原因在規定時間內都無法按時完成任務,出于自己對工作的責任心得加班完成。這類人才其實在每個組織都存在,也是很多企業想要的、想挖掘的優秀人才。
2)沒有價值的勤奮都視為偽勤奮
? ? ? ?在企業中還存在另一部分人員——那就是喜歡加班。站在雇主的角度分析,多數老板都比較喜歡愛加班的員工,所以才有辦公室假加班的人群出現,也就是平常大家所說的偽勤奮群。為什么說是他們喜歡加班呢,因為老板喜歡加班的員工呀。所以在老板沒有下班的情況下,他(她)肯定還在自己的座位上,至于是在座位上做什么就不難猜測了,這種現象叫假加班,出勤不出力,加班沒有產生任何的價值,筆者只能說他(她)們在浪費公司的資源。
? ? ? ?筆者有一位在老板看來很敬業的同事,只要老板沒有下班,她就不會下班。同時,她也要求下屬人員每天晚上加班到20:30,在她的下屬看來,自己的工作任務在白天都已完成根本就不需要加班,所以她的下屬跟她說我的工作已完成,無需要加班。她給下屬的回復是,我叫你加班你就加班,哪來那么多廢話。結果她的這位下屬做了沒多久就離職了,后面又重新招了一個人,遇到同樣的問題,導致這個部門的新人來到之后總是水土不服。于是HR部門只能出手了,在與該同事溝通的時間又不能直接說不安排員工加班,避免將這種為員工申訴不加班的信息傳到老板耳朵里就不得了啦,估計整個HR部門都會被老板給廢掉。HR就以崗位合并提高崗位員工收入的理由與這位同事進行多次的溝通,溝通時順便透露崗位工作量與員工的心聲,最后在這個部門成功減少一個崗位,從原來的7個人變到了6個人,雖然是有給個別的同事加了點工資,但比起一個崗位的工資來說已經是減少了不只2/3的費用,部門的加班仍由她自己安排與調節。
3)HR加班招聘的利弊
作為企業招聘的HR工作者認為,加班做招聘工作可以更好的與求職者進行電話溝通,不會因為接聽電話影響到正常的工作。通常情況下,HR在電話邀約面試的求職者大部分都是在崗的,上班時間與對方溝通時,對方不一定方便。既然被邀約者是在職人士,所以招聘人員必須要考慮對方的立場,任何人員在工作時間內都有自己要處理工作事務,且上班時間接聽與工作無關的電話本就不應該。而利用求職者的休息時間可以使對方有足夠的時間來了解企業,了解招聘崗位及想要知道的相關信息。所以,筆者認為HR加班做招聘工作是有利的,只是辛苦我們做HR招聘的工作者。在電話預約或是電話面試過程中,偶爾也會有求職問:你們做HR的還需要加班嗎?我們可以很坦誠的告訴對方,為了避免求職者在上班時間不方便接聽電話,所以利用對方休息時間溝通時間上比較寬裕,可以讓對方有充足的時間來了解自己想要知道的任何信息。
4)選擇合適、高效工作方式,理性看待加班,別計較是否加班
? ? ? ?一般情況下,成員可以犧牲自己業余休息時間執行工作的團隊,戰斗力都不會弱,能在這樣的高效的團隊中生存,成員個人能力提升都會非常快。現在工作方式早已發生了變化,加班不一定是要在辦公室,也可以將工作帶回家做,只要是能有效利用趕時間的,都可以試試。筆者曾經在一家公司工作時,因為招聘某個管理崗位,上班時間把簡歷收集好,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進行電話預約,坐車的三四十分鐘就可以完成幾名候選人的預約工作,回到家里就可以給有意愿前來面試的求職者發書面面試邀請函。這樣一來,真正加班的時間就不多了,合理利用時間工作也完成了,也沒有影響自身時間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