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好久沒聯系的同事,最近突然打電話給我說自己很茫然。已經在職場江湖已經闖蕩了七年多了,在公司做到總監級別,很難再有往上升的空間,也跳了幾家公司,基本都差不了多少,年薪三十萬左右。而自己上有老下有小的,在廣州供了一套小房,有著一輛代步車,日子過得比上不足,比下還行??傊?,總感覺日子過得緊巴巴的,他很焦慮地跟我說,上班打工的那點薪水太少了不夠開銷,孩子快長大了,要換個大點房子一家人才夠住,想自己當老板創業多賺點錢,眼下不正好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好時機,想聽下我的建議。
換了前幾年,我肯定慷慨激昂地跟他說:“兄弟,我第一個在精神上支持你!自己當老板去吧,去他媽的打工仔,滾蛋!”??墒?,通過這幾年我自己親身的摸爬滾打四處碰壁的經歷深深地體悟出一個道理。
在當今時代,打工和老板,從本質上來看,兩者從來都不是雇傭與被雇傭的鍥約關系,而是一種合作伙伴的關系。只不過被過往的資本主義剝削論所混淆了我們的心智認知模式。
上班本質上是出賣自己的時間換取金錢。如果需要提高收益,就得想辦法提高單位時間售價。如果不去通過自身的成長努力,期望靠“磨洋工”和頻繁跳槽去實現財富自由基本上不可能。
無論是自己做老板還是打工,我們要注重自身能給到買方的價值,而不是表面的價格。你跟老板要求三十萬的年薪,起碼得為老板創造一千萬的價值吧?不然老板哪有錢給你發工資?你想要客戶買你們公司的產品,起碼的能滿足客戶的需求吧?不然客戶干嘛要買你公司的產品?
而現實中,我們拿到的的只是別人對自己的估值而已,并不一定和真實的價值匹配。只要通過自身不斷的成長,就必然處在一個價值被低估的過程,才不會讓你的收入出現天花板的尷尬境地。
在職場江湖中,老板大體上只能給你平均水平的工資。過高和過低都會使他失去競爭力。由此可見,高水平價值的人都可能必然被低估。成為一個高水平價值的人的唯一途徑,就是通過自身不斷的成長。
因此,同時給自己打工,還不如徹底為自己打工,因為,既然賣時間不劃算,買時間看起來應該得利。先做自己的老板,而后通過不斷進步學習和精進,逐步積累獲得擁有成長成為老板資格的人。
所謂真正有資格的老板,就是能提供對方成長機會幫助別人不斷進步的人。
只有為江湖中的自己打工,才有機會,做生活中的逍遙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