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8讀書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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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法律的經(jīng)濟分析》完畢

言論的事前管制與事后管制有三方面的重要差異:第一,進行管制的人可能不同。在事前管制的情況下,他們可能是行政官員,這些官員是相信審查而被吸收來進行其工作的;在事后管制的情況下,他們是法官和陪審員,就其對審查的態(tài)度而言,他們是或多或少有其產(chǎn)生的隨機性。第二,程序可能不同。尤其是,刑事處罰要求起訴人承擔很重的舉證責任,在像“事實”很難捉摸的誨淫領(lǐng)域,起訴人尤其難以承擔其舉證責任。第三,信息的公共物品特征產(chǎn)生了可能有必要進行事先管制以避免不可彌補的損害。假設(shè),一雜志將出版一篇向最笨拙的恐怖主義者解釋便宜地裝配自動炸彈的可行方法。這種情況下實施預先禁令或其他事前救濟的理由就是直接運用公式。

在參議員約瑟夫 · 麥卡錫的全盛時期,被認為是同情共產(chǎn)主義的人們就不可能在政府部門(即使是并不敏感的工作)供職,他們并沒有因此挨餓,他們在私人部門找到了工作,而且他們中的有些人今天又積極地活動于政治領(lǐng)域。如果政府是唯一的雇主,持不同政見的成本就會大得多,其結(jié)果是,持不受歡迎的觀點會使他失去謀求生計的所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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