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達而福持丨《至樂》章五

《莊子》解,每章一讀。

文:

顏淵東之齊,孔子有憂色,子貢下席而問曰:“小子敢問,回東之齊,夫子有憂色,何邪?”

孔子曰:“善哉汝問!昔者管子有言,丘甚善之,曰‘褚(chǔ)1小者不可以懷大,綆(ɡěnɡ)2短者不可以汲深。’夫若是者,以為命有所成而形有所適也,夫不可損益。吾恐回與齊侯言堯、舜、黃帝之道,而重以燧人、神農之言。彼將內求于己而不得,不得則惑,人惑則死。”

“且女獨不聞邪?昔者海鳥止于魯郊,魯侯御而觴3之于廟,奏《九韶》以為樂,具太牢以為膳。鳥乃眩視憂悲,不敢食一臠,不敢飲一杯,三日而死。此以己養養鳥也,非以鳥養養鳥也。夫以鳥養養鳥者,宜棲之深林,游之壇陸,浮之江湖,食之鰍鰷,隨行列而止,委蛇而處。彼唯人言之惡聞,奚以夫譊(náo)譊4為乎!《咸池》《九韶》之樂,張之洞庭之野,鳥聞之而飛,獸聞之而走,魚聞之而下入,人卒聞之,相與還而觀之。魚處水而生,人處水而死,彼必相與異,其好惡故異也。故先圣不一其能,不同其事。名止于實,義設于適,是之謂條達而福持。”

注:

1褚:布袋。

2綆:繩索。

3觴:宴飲。

4譊譊:喧雜。

解:

本章通過談人事、物事闡性情殊異的道理。

如果仍以“至樂”來看,本章所謂的“至樂”應指“條達而福持”。此處“條達”對應“名止于實,義設于適”。萬物皆有其實其適,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實不同的適。這不是人為強力可以改變的,而是天生的性命之情。文本舉了一人一物兩個例子。顏回游說齊侯,二人性情不同,齊侯如果內求不得,就會心生疑惑乃至殺害顏回。“以己養養鳥”與“以鳥養養鳥”也是形象的例子。

《人間世》章三“顏闔將傅衛靈公太子”也講了同樣的道理。該章要求顏闔順從太子性情,與之同為嬰孩,同樣無拘無束,同樣消除界限。在此基礎上,再慢慢引導他。《人間世》章一“顏回游說衛君”,孔子最后給出他“心齋”的建議。這是從個人修養的角度,要求游說者保持空明的心境,來感化統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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