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于永正:我怎樣教語文》有感

深夜,捧一本書細細地讀,是這么些天加班加點到凌晨的犒勞。今日工作依舊多,9點下班回宿舍,感到喉嚨沙啞到疼,整個腦袋昏昏沉沉。罷,今日不工作,在書架上抽了一本《于永正:我怎樣教語文》,躺在床上品讀起來。

開篇第一章:語文教育,應該為學生留下什么。于老先生的文筆樸實自然,讀他的文字,似乎和他聊天一樣輕松,我像塊海綿一樣吸收著知識,心中不斷回應著于老的理念:"是啊,就是這樣的。"越看越興奮,我們李主任常說,語文老師要多動筆,心之動,筆更要動。筆耕不輟,才是一個實在的語文老師。所以,我將于老給我的幾點啟發記錄下來,給自己提個醒兒。

教語文是教什么?語文教學就是教學生學語言、用語言的。怎么學語言,用語言。于老總結得很到位,小學語文的教學目標是識字、寫字、讀書、背誦、說話、作文、習慣這七大教學目標。其中最重要的是寫字、讀書、作文和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看到這一句,我心里豁然開朗,我教語文,究竟要教會學生什么?不就是寫字、讀書、作文和習慣嗎?不讀此書,不知自己愚昧。正如于老一開頭所說,回想起自己的讀書生涯,從小學到師范學校,12年,讀了24本語文書,但很多課文都忘記了,忘記得最慘的就是老師的分析。既然如此,我何必在課堂上如此強調內容分析呢?遲早學生們會忘的,倒不如帶著孩子多朗讀,教會孩子們語感,還能為習作打下基礎。

除了讀,還有寫字。說來真是慚愧,上了三年級,我對生字的教學真是少之又少,看了于老的文章,才知道原來五年級六年級的孩子也是手把手教的,那低段和中高段的識字教學有什么區別呢?我沒有經驗可談,憑我自己的理解,低段教怎么識記,中高段更側重于教怎么寫美觀,寫規范。

剩下的就是寫作了。在這本書里,提到的很重要的一點,是于老提到的一個例子,吉林省吉林市的楊巧云老師從來不讓學生做練習冊,六年來只做了兩件事:讀書、寫日記。卻在畢業會考時,3000多名小學畢業生,前17名都是她班的。這樣的語文能力,是在大量的讀、寫實踐中形成的,不是教出來的。看到這樣的例子,我不禁要問問自己,我們做這么多練習冊,對孩子真的有用嗎?不如多讓孩子多讀幾本書!

再拜讀一遍于老的話,教學時,眼睛不要只盯著"語文",還要盯著"人"。一只眼睛盯著"語文",一只眼睛盯著"人",這才叫完整的語文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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