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沒有記日記,因為睡得早。
算是一個小小進步吧,昨晚是最近這半年來,第一次在12點前上床睡覺。流光容易把人拋,不知覺鬢已星星,真的不能再熬夜了。
昨天還是有值得記錄的事情的。
放學去接女兒,一上車她就開心地告訴我:“家委會同意給午餐贊助啦! 但是他們不想在學?;顒由腺I,因為比較貴,說可不可以給現金我們,我們自已去外面買?!? “這當然沒問題啊! 我當司機就是了。”? ?“攤位我們本來就有一個,不用錢。”? “那兩個大問題就解決了,你們就可以開始組織準備了?!?/p>
女兒在做一個社區服務項目:幫助女童孤兒院孩子學習。二月初是學校傳統的國際家庭活動日,由家委會組織,校內校外的人都可以來參加,有各種擺攤,游戲和才藝表演。她就想邀請孤兒院過來表演,幫她們宣傳、并為她們組織義賣籌款,也是個機會增進和女孩子們的感情。
這周開學了,她就開始籌備這個活動。首先要解決的就她們的午餐,最佳辦法當然是找家委會要贊助。 昨晚我們在討論這事時,她還有點擔心,說學生一搞活動就找家長募捐、找家委會要錢,他們會不會煩我們、不給我們。我鼓勵她說:“你還沒試,怎么知道他們不愿意給呢?你盡管去爭取,最壞的結果就是他們不給嘛,不給就我出,媽媽兜底,但你不能不嘗試。 成立家委會的本意就是為家長學生服務,他們在學校組織活動賺的錢也是來源于家長參加活動的支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他們會支持學生組織的社區活動的?!?/p>
果然,家委會出手挺大方,給了超預期的贊助。她特別開心,不僅僅是因為爭取到了贊助,項目有了好的開始,還因為真真切切地體會到了:一定要努力爭取,不要自我預設結果。
到底是小孩子,她想要的錢比家委會給的預算范圍下限還少,還問我:“家委會問這錢怎么給我,我該讓他們直接轉給孤兒院院長嗎?
我反問她:“你邀請她們過來學校參加活動,她們是客人,該誰接待她們,給她們準備午餐和飲料?”
?“我們”? “所以呢?錢該誰拿著?”? “我們”?
“對的,你們得拿著錢才能去給她們買午餐。至于要多少錢,你想想,預算多、用的少,把剩余的錢還給家委會;預算少、錢不夠,再把家委會要;這兩件事你覺得哪件容易些?
“ 用剩了退容易?!??
“所以,你是不是該在預算范圍取高值? 用剩的錢你既可以退還給他們,也可以以家委會的名義捐到你們這個項目,這樣是不是有余地?”這時她倒是有了個有趣的說法:“直接捐了會顯得我很強勢,我還是問問他們吧?!?/p>
“你這個關注點很好,尊重贊助人的意愿。但回到我們的主題,預算多些是不是比預算少要更靈活?”
“是,那我就多申請一些,再問清楚他們如果有剩能不能替他們捐了,或者給孩子們買些零食?!?/p>
“對,你要讓贊助人知道這些錢是怎么用了。”
于是,她拿了我的收款碼,給家委會寫郵件確定了金額,完成了才過來晚飯。
晚飯吃的是姑姑寄來的臘腸,好香,她給姑姑道了謝。(我也算奇葩了,這么多年,和前小姑子還能處著。)
P.S.? 早上她查了郵件,說院長說只能來5個人,那我把錢的數額改少點吧,我申請時說有10個人的。我問她:”那如果過兩天院長說能來12個人,你又怎么辦呢?是不是還是昨晚一樣的問題:多可以當少用,少能不能當多用?你先申請著,但是要把錢的用法向他們報告清楚,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