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踩著人字拖,路邊小攤,一瓶凍啤酒,和音樂維系著最純粹的關系。靈光乍現的時候,寫下一首歌,等它膾炙人口。他生活在宜賓這座江邊小城,父親玩了多年音樂,音樂和江風一樣,似乎從小就耳濡目染。你好像不能用單一的“才情”、“科班”、“敏感”這些詞匯去陳述他;當音符跳進耳鼓膜,記憶出現不同碎片,心突然被撞了一下,音樂它會去征服所有。
這場演唱會,叫做“他”。
“他”就是我,和自己對話。這個世界上,能夠每時每刻陪伴“他”的,唯有自己。“他”和“我”,是外面世界和內在自我,真假虛實,兩段記憶拼湊,究竟哪一個才是真實的自己?也是他們,面具、軀殼、偽裝,自由、靈魂、愛,織就巨大的網,分不清是個體還是群體,是“他”還是“我”!借音樂與黑暗介質的儀式感表達,也許留下的,是這個世界的另一處呼吸。
……
15歲懵懂,18成了沖動,20出頭嘗到愛情,然后花一輩子去學習懂得,老來自嘲,黃粱一夢二十年,依舊是不懂愛也不懂情……鐘俊豪,寫歌給懂愛的人,6月24日,鮮衣怒馬,來聽“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