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y 2015-11-22
之前這段時間還是發生了很多事的,連我都以為我早該筆記一番。
現在我又回到了每天都不知道干什么的狀態,連我都認為我不是個東西。
老早時候,我覺得全世界的人都喜歡我。所以我一直騙自己,你還小著呢。
我想我又犯了老是用第一人稱寫東西的毛病,就當編故事吧。
突然發現我還穿著幾年前高中買的襯衣,還放著那時候經常穿的鞋,時間長了,鞋邊已經發黃,鞋底也已磨爛。然后我做了決定,還是把它扔了。畢竟只是相伴一段時間,長久不念,丟了多好。
相比之下,我更喜歡那只綠盈盈的小臺燈,只有它見到我某個時間里最迫切的希望。但很不好意思的是,我沒能照顧好它,它不亮了。它默默的陪我堅持卻終究也沒能見證。我再也沒看到一種被賦予的殷切和踏實,我迷惘了。
父母也都囑過我,多交朋友,多跟親人朋友聯系,我嗯嗯嗯著,再去慢慢體會。我羨慕很獨立的人,用行動表達感情。嘖嘖,我就不行。但是不做點什么別人也不會知道你的想法啊,對哦。
種種原因,手機內的相片丟了幾次,以至于再也找不到。從一開始的很遺憾到后來的無所謂,安慰自己又不會是什么特殊的照片,你個死宅男。沒有相片呈上朋友圈,仿佛就是沒有了生活氣息。
這天好像要下雪,還好寢室有暖氣,暖得我一直沒睡醒的樣子,瞧你丫的,都在胡說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