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并非什么互聯網專業人士,長期的關注重點也是在企業級IT,而非互聯網領域(當然,只要是IT領域的從業者,多少與之相關)。但最近看的幾篇所謂自媒體傳出來的文章,分析一些所謂的互聯網公司與所謂的互聯網思維,著實把我惡心到了——就連我這個非互聯網專業的人士,僅憑一些很基礎性的信息化技術與理念的常識就能識破的明顯漏洞與錯誤,居然還能得到不少人的推崇?難道是我太落伍,還是這個世界真得變了嗎?所以,我今天也想談談這個并非我份內的話題。
先從自媒體的發展說起——源于需求
我也不知道所謂的自媒體概念是什么時候興起的,但給我感覺也就是在這一兩年,伴隨著Web2.0內容傳播體系的完整,涌現出一批觀點人士的內容傳播平臺(賬號),這可能就是自媒體的一個本質與基礎。在此之前,其實就有過一種這類的平臺,那就是博客,但由于當時的信息分享遠不如今日快捷,博客主也就缺少了主動傳播的能力,只能讓自己的博客靜靜的等待讀者的到來,此時其選擇的宿主平臺的影響力就是決定性的(是新浪還是博客中國?)。而到微博、微信等一系列便捷的分享手段出現后,相應的博客也就有了新的傳播陣地,并且影響力也日益巨大,尤其是當你的博客被一些大號看中之后,效果可想而知。微信也同樣如此,雖然是圈子型的社交模式,但通過一些跨圈子的人為節點,也能讓一篇文章順利在多個圈子中傳播。正因為如此,原來的博客也就變身為今天的自媒體,由于傳播渠道更為豐富,傳播效率更高,也讓一批所謂的媒體人走向了前臺,這些人在網上的賬號/ID就是自媒體。
與此同時,一種新的內容聚合平臺出現了,它就相當于當初的博客中國,主要就是將自媒體的內容整合起來,再推送給讀者。這類內容平臺的編輯一般不用自己生產內容,在他們看來那是Web1.0的模式,而他們則在挖掘大眾的潛能——將不同領域的意見領袖的自媒體,聚集在一起,用他們的名氣與文章來壯大自己媒體平臺的聲勢。自媒體人有他們的需求(推銷自己,不受傳統言論發布渠道的束縛),而聚合平臺也有自己的需求(吸引更多的流量,再尋找賣家變現),從而形成了我們現在看到的局面——很多所謂的意見領袖、IT公知,在自媒體上發表自己的觀點,再通過相關的聚合平臺與社交網絡進行傳播與分享,最終讓更多的人在微博、微信中看到這些內容……
接下來,我是不是要說到那些令我惡心的內容了?不是(當然,正文肯定會說),我只想從自媒體的發展史上,來先說明一個道理——任何一種創新與可行的業務模式,都是建立在滿足人類需求(企業的需求歸根結底也是人的需求)的基礎上,沒有這一前提,所有的創新與技術發明終將不會獲得真正的成功。而對于這需求的解決效果與質量,決定了在這一領域里的競爭者的成與敗。自媒體的興起就說明了這一個道理,而這個道理也決定了互聯網興起以及由其衍生出的種種變革。但是,很多IT公知們似乎都忽視了,一上來就大談什么互聯網精神與互聯網思維,好象只有它們才能解眾人水火之圍?可是,如果剝離開基本的常識與內在的規律,這些口號也就是口號而已,沒有半點價值。除了嘩眾取寵,沒有任何作用!
從創新說起……它的成敗取決于人類的需求!包括互聯網
人如果沒有需求,也就沒有改變現狀的動力,這種來源于生物本身的最原始的因素,決定了人類社會的發展與技術的演進。與之相符者則興,與之相違者則亡,千古不變,恒久致遠。
互聯網也是如此,不管發明互聯網(1969年)是不是為了軍事用途,但它解決的是遠距離多點互聯的需求,帶給了我們一個新的信息交流的平臺。隨著發展,它與人類的需求產生著互動,可以說是一種彼此促進的關系。但這并不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般的博弈——很明顯,人類的溝通需求在互聯網之前,所以需求肯定在前,技術的創新則在其后,但在技術的創新后又會打開新的想像空間(或者說新的子需求,比如當汽車替代了馬車之后,人們希望有更好的發動機,而這個需求在馬車時代是不會有的),同時也提供了后續創新的基礎,進而滿足更多的需求,周而復始,生生不息,從而最終促成了人類文明的發展。
在此,可能有人要反駁我,而且例子很著名,那就是蘋果前CEO,偉大的喬布斯教主說的一句話:在IPHONE被設計出來之前,這個世界上沒有人知道他需要IPHONE,在福特創造出汽車之前,如果你去做市場調查,人們會告訴你他需要一輛更好的馬車。如果你是一個平庸的設計師,那你就準備做所謂的“客戶”的奴隸吧。
這話被很多企業奉為座右銘,認為革命性的創新是在需求之前,要引領需求,但恰恰相反,我并不認同喬布斯(或者說是旁人所解讀)的這種觀點。其實,iPhone只是更好的滿足了人們更便利的電話操作與信息處理的需求,就像福特T型車在當時比馬車更好的滿足了人們出行的需求一樣。就算人們需要更快的馬車,本質上也透露出了新的需求,但如果因此你只將發力點放在馬車上,也就限制了自己的創新視野,但那是你自己的問題,不能因此否定客戶的意見。
無論是iPhone還是福特T型車,它其所針對的領域,并沒有創造出一個新的核心需求,只是滿足這一需求時更為創新、大膽而徹底。所以我們很多人成為不了喬布斯,是因為我們以為了解了用戶的需求,但其實并沒有抓住那最根本的需求。而對于需求,設計人員往往也會從自己的角度來設想如何滿足這個需求,如果方案正好能被市場接受,那么萬事大吉,如果不行,也就意味著產品失敗。所以,產品設計拼的就是對需求的深度挖掘上,而與其他無關(最大的影響就是既有的成功經驗)。
事實上,只有當你的創新足夠輝煌時,才能有底氣說出喬布斯那樣的話,因為結果是最好的腳注,而失敗的例子顯然要多得多,但我們不能因此而忽略了本質——就如洗衣機,當時的發明人史密斯,可能聽到的更多的需求也許是“我想要一個更好用的搓板”,但他仍然以人們洗衣服的原始需求——省時、省力、高效來展開自己的發明,難道不是和iPhone一樣嗎?但如果真的開發出更好的搓板,也是正確的,只在創新的層次上遜色太多。
另一方面,絕對創新就真的好嗎?不是!肯定還要講究天時地利人和,很多時候創新越多,風險越大。想當年,同樣是蘋果的PDA產品“牛頓”怎么就折戟沉沙了呢?按照蘋果當時CEO約翰·斯卡利(JohnSculley)的事后評價,當時的“牛頓”至少領先15年。必須承認,以現在的眼光看,“牛頓”的設計在當時看來的確很前瞻。而就算是當時的喬布斯在狂批“牛頓”時,也能看出他的思路與日后無比成功的iPhone并不相同。
喬布斯當時說:“我試用了一下牛頓,買了它的早期產品,然后覺得根本就是垃圾,然后就把它扔了。之后我又買了摩托羅拉Envoys,三個月后,我覺得它也是個垃圾,于是也扔了?!@些設備都存在一個問題:連接性。在我看來,最優先的應該是能夠保持通訊、連上網……我希望有這樣一種產品,能隨身攜帶,里面有鍵盤,因為發郵件要用鍵盤……它還要能連上網。如果有人能生產出這樣一款產品,能夠一直掛在網上,有個小鍵盤。天啊,我肯定會去買一臺的。但沒有一款產品擁有這種功能。我不關心它用的是什么系統。你們懂的,我要的不是拿來涂鴉的東西。當然,這只是我的個人觀點。”
我相信當時如果給喬布斯一部諾基亞E71或是黑莓,他肯定就大加贊賞了吧,或者說讓他來主持“牛頓”的設計,肯定是有物理鍵盤的。但他在后來的iPhone設計上與“牛頓”一樣,沒有物理鍵盤……并以這種創新的應用體驗,最終顛覆了手機產業,不過它沒有顛覆人們的需求,只是以一種更新穎的方法滿足了這種需求??墒?,如果連當時喬布斯非常在意的連接問題都解決不了,iPhone的結果肯定也和“牛頓”一樣,因為連接體驗不好直接影響到是否能滿足電話用戶的主要需求,這就是時機問題。
同理,你就算把最貴的一輛布加迪送給秦始皇供其出行,他也不會買賬,因為不覺得比他的大轎子更有面子,更風光,所以他沒這個需求。這一極端例子說明,成功創新的前提就是要在天時地利(周邊配套的技術與產業成熟)人和(人們的意識與思想已經可以接受)的基礎上最大化滿足用戶的核心需求。
說了這么多有關創新的話題,看似與本文無關,實際上它決定了我們怎么看當前這所謂的互聯網創新的浪潮。不管是移動互聯網、互聯網營銷、互聯網思維等等,都與創新相關,但是明白了創新與需求的最高層面的因果關系之后,有助于讓我們冷靜面對當前的局面,而不是僅僅喊一兩句口號。
就互聯網來說也是如此,它帶給人們極大的便利,可以說是人類現代文明史上最偉大的發明之一,但其根本上來講是滿足了人類對于交流的需求,在此基礎上形成的新形態與技術、知識體系都源于此。所以在互聯網上做創新也必須要明白這其中的因由、規則與邊界,否則就真只有人云亦云耍嘴皮子的份了。
(移動)互聯網到底是什么?
互聯網到底是什么?可能很多人每天都說,但并沒有認真的考慮這個問題,其實它只是信息的傳播(共享)平臺而已?;氐阶畛醯幕ヂ摼W形態,它就是一個更大范圍的網絡,而網絡本身就是用來傳播和共享信息的(只要你愿意并且允許)。這個信息是什么?簡單的說,以當前的技術來講,最終能化為一系列0和1組合(簡稱Bit化)的都是信息,不管是文本、圖像、音頻、視頻還是機器代碼。它們可以你的寫文章,你發的郵件、你打的語音、你錄的視頻、你的存款余額、你的賬單甚至是你下達的指令……但任何對信息的再加工、利用與響應并不是互聯網本身,而是接入其中的設備,這些設備將原始數據接受下來,再以相應的規律與方式進行處理或響應(也可能有人來操作,也可能就是機器自動響應),然后再把結果返還給互聯網,再被其他的設備捕獲并反應,最終還是為人所用。所以這個本質的區別要弄清楚,它決定了什么是互聯網創新,什么是互聯網應用的創新。
互聯網的創新在于基礎設施技術與規則層面的創新,比如更高的帶寬、從IPv4進化到IPv6、網址域名的多樣化等等,它解決的是如何更好、更大范圍的互聯與傳播信息的問題?;ヂ摼W應用的創新則是互聯網使用層面的創新,即如何利用好互聯網中的信息,或者說如何更好的利用互聯網的傳播與互聯特性來解決人類的需求。是這些應用賦予了互聯網種種外在的能力,但就互聯網本身就只是信息的傳播平臺而已。
難道互聯網的功能就是如此簡單嗎?的確是,但它所帶來的衍生影響則是巨大的。我認為互聯網的作用就像是水,而我們人類生活中方方面面的需求,就像是一座座相隔很遠,并且很陡峭的山峰,以傳統的方式,我們爬得很艱苦,但是當互聯網之水到來之后(互聯網誕生),伴隨著它的不斷上漲(互聯網配套與衍生技術的成熟,比如更高的帶寬、與電信網絡以及其他通信技術<如3G/4G/藍牙/紅外等>的打通等),達到山峰的峰頂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并且我們還會漸漸發現一些山峰間的溝壑因互聯網之水的上漲而消失,我們只要有相應的水上交通工具(應用),即可到達彼岸,而這時如果誰發明的交通工具更快、適應的水況更復雜,就可以到達更多的山峰,從而收攏到更多的領地。
在這里,互聯網只是水,你可以自己游戲到其他山峰(當然體力要夠好),也可以在這里劃船到其他的山峰,也可以開發出貨輪,專門在山峰間做貿易,也可以開發出超級渡輪,制定出不同山峰之間的輪渡方案(即把不同的需求串聯起來,有機的解決)?;蛘哒f,你可以把水提取出來,制作出不同類型的水,或者養魚養蝦賣給其他人……總之,在這互聯之水上,你可以發揮你的想像力,前提就是你要了解它的本質,并具備駕馭與利用它的能力(云計算、大數據、移動、物聯網等等皆是如此)。
這種借助于互聯網來滿足越來越多的人類需求的進程,就是互聯網影響人類社會文明的進程。就像是真正的水一樣,它本身的屬性與特性很簡單,但人類對它的再利用則體現了人類的智慧與社會的進步。
所以,互聯網并不復雜,相反很簡單,復雜的只是如何利用互聯網,而利用互聯網的出發點就是滿足人類的相關需求,并將解決需求的辦法不斷的簡化,簡化到水一樣簡單。不過,最根本的需求在于人類對于信息能有效傳遞、交流溝通的需求。也因此最終誕生了移動互聯網。
在我看來移動互聯網是一個偽偽命題,很多人說它是互聯網的一大創新,可它仍然是互聯網,只是信息節點移動化了,而從原始需求的分析上,可以看出這是必然規律導致的必然結果,在恰當的時機必然迅速普及(其實移動互聯網至少在“牛頓”時代就算了,只是時機不對而已),無可阻擋。
從古之今,人類對于信息交流一直有著極大的渴望,典型的場景——小到家庭,大到國家,一件事情的決策、執行與最終的成敗,往往都決定于信息,并且可以最終歸納于某個核心的人——家里的事要有人拍板、公司的合同要有人簽、打仗要有人指揮……這些都需要信息,而這個信息背后的終點就是某個人。
對于很多事情,我們都要找到關鍵的人才行,反過來我們也可能是其他人眼中關鍵的人。因此“生意跟人走,業務隨人動”就是這個道理——信息與人是有緊密的組合關系的,讓信息盡快送到相關人,或者我們能盡快收到相關的信息,就是人們的核心需求——信息以人為本,讓信息節點盡量靠近人,最理想的就是,信息節點隨人而動,讓人能隨時隨地即時接收到他所需要的,或者傳播他想讓外界知道的信息。
古代的飛鴿傳書、300里加急快報與烽火臺,不就是對這種需求的典型體現嗎?進入電腦時代的人們,也一直在為此努力。1985年,世界上第一臺筆記本電腦東芝T1100誕生,無疑就是人類追求移動化的結果。雖然移動電話讓人與人的溝通不再有延時,可是電信網絡不能承載更豐富的信息,手機可以發短信,但不能傳一份合同給你,你能收彩信,但不能共享視頻。所以手機也自然要與互聯網對接,因為這是人類原始需求使然,不可阻擋(雖然說肯定會侵占電信運營商的利益)。手機現在與人最為緊密的信息節點,也最終成為了移動互聯網的重要承載平臺,由此也就不難理解為什么大家都在關注穿戴設備的原因了,因為它可能比手機離人更進,適用范圍更廣(比如不用手機的嬰兒),也將進一步擴大了信息傳播范圍與移動互聯網的領地。
然而,我們必須要明白一點,人可以移動無極限,但由于互聯網本身的信息傳輸特性(Bit化),它是有邊界的。圍繞互聯網再怎么折騰,也無法真正替代所有的物理行為,只要這個行為無法轉化為0和1,比如人類生存的根本——衣食住行,比如物理物品的生產制造,就是互聯網之水永遠無法到達的地方(你不可能舔一下朋友傳給你的烤鴨圖片就飽了),這也就是互聯網的邊界,或者說虛擬世界與物理世界的區隔。它們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相互影響(比如由物理設備生成虛擬世界,虛擬世界中的資產可以轉化為物理世界中的貨幣),但絕對無法相互替代?;ヂ摼W的邊界就在于可Bit化傳輸的范圍。
什么是真正的互聯網思維?
首先,我要強調不少文章中都提到過互聯網精神,但我今天不想著重說它,因為也沒什么可說的?;ヂ摼W精神是這個網絡所體現出的一種特質,與人無關。按照互聯網的設計理念,它具有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等特性,所以說什么企業或人要具備互聯網精神,可能就是想讓他們變成這樣的人或企業吧?但現實已經告訴我們,這種所謂的互聯網精神就是烏托邦,不可能真正實現——因為有人的存在,就不可能真正像互聯網那樣做到開放、平等、協作與分享,因為人不可能做到真正的大公無私,由人創建的企業也必然如此,而不管是不是做互聯網的??v觀中外互聯網巨頭,哪個真正做到這點了?它現在已經是對別人的要求,而非全體的追求。所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對于此類“深奧”的話題,還是讓自媒體去多談吧。但是,我認為在應用與產品設計上,倒是可以參考互聯網精神,使其更好的融入其中,成為優秀的互聯網產品。
對于互聯網思維,我認為并不虛無,因為它是利己的。從上文水的例子中就不難理解——其核心理念就是如何最大限度的利用互聯網來滿足人類生活中的種種需求。而因為相應的機構所從事的工作,都是在解決人類的需求(比如政府的職能部門、企業的技術、產品與服務),所以這種理念與機構的現實工作相結合,就是如何利用互聯網來更好的展開自己的業務。前提就是兩個——滿足需求,盡量簡化。并且在此基礎上,確保機構的有效而可持續的運營,說白了,就是還要有收益(可以是金錢,也可以是社會效率的提升)。
然而,在當前很多的文章中,都已經把互聯網思維的本質抹殺了,取而代之的都是表面的手段與技巧。這些手段與技巧,是實踐互聯網思維的一種方式,或者說是借助互聯網進行競爭的理念,但絕不是互聯網思維的本質。換言之,盡量利用Bit化的虛擬世界打破物理世界中的各種隔閡與不便(也就是生活在物理世界中的人們的需求),就是互聯網思維,這其中就包括與物理世界之間的配合(也就是已經說到爛大街的O2O理念)。但顯然,受限于互聯網的邊界,它不可能包治百病,受物理世界影響越大的領域,越是如此。
所以,在虛擬世界絕對替代不了的物理世界的領域里,大談互聯網思維,認為沒它不成的,不是腦子有病就是“互聯網雞湯”喝多了,無法不讓人嗤之以鼻?;ヂ摼W思維的真正價值在于,將一切可用Bit手段完成的物理行為都有Bit化的方式來實現,在此基礎上調整相應的制度、流程與新的物理行為模式,從而完成真正的創新。不管電商在虛擬化世界里處理得再快,信息整合得再好,也還要有效地解決物理商品的配送問題,就是這個道理。
說到這里,其實還是要回到滿足人類的某種需求的原始本質上。滿足一種需求,其實是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結果,而且這其中的任何一點都有可能會成為影響某一類人群做出決策的核心原因,信息交流、傳播只起到一種作用,不可能通殺。以買東西(虛擬或物理的都算)為例,可以分解出多種子需求,總體上講就是兩個——主觀上的與客觀上的,主觀上就是心理感受,包括了品牌認知(口碑)、產品外觀、設計以及對產品本身性能與功能的評價(核心就是能否滿足需求,也就是綜合體驗)等,客觀上就是付出的成本,包括了資產成本(可以是虛擬資產也可以是物理資產,可以是物品,也可以是貨幣)與時間成本(獲得該產品的時間長短、學習成本等),兩大方面結合,最終形成一個購買決策(說得通俗點,在很多人眼中就是對性價比的判斷)。對于可Bit化的產品與行為,互聯網優勢盡顯,但對于不可Bit化的產品與行為,互聯網的影響力就將大大削弱。
比如我急需一塊硬盤,此時即使在京東、淘寶上下單更便捷省力,甚至可能更便宜,但在時間成本上,我忍受不了,所以最佳的選擇就是找最近的實體店直接購買。因此,實體店也就會永遠存在,只是規模大小的問題而已。因為它解決了電商(互聯網)永遠不可能解決的問題,這就是需求所決定,也將最終決定產業格局與互聯網與物理世界之間的邊界。
在此,我們可以看看一些所謂的大佬們所宣傳的互聯網思維是否靠譜。記得在高德導航宣布全面免費之際,奇虎360董事長兼CEO周鴻祎說到,“這意味著高德從一個傳統的軟件廠商,真正成為了一家有互聯網精神與基因的互聯網廠商。”他更表示,導航和地圖作為互聯網時代最基礎的服務,不僅應該做到最好,而且應該免費,讓用戶沒有成本地享用最好的服務。
以免費殺毒起家的360,在很多場合里所透露出的信息,給人的感覺就是你要干互聯網,或者說有互聯網基因的,就應該免費。這其實是一個很容易引起誤解的說法!
我認為,從事互聯網業務或者說互聯網思維本身并不包括免費不免費這么個理念。免費只是一種競爭策略,而非互聯網本質與互聯網思維所強調的,它只是個人或機構根據互聯網的特性,在展開其業務向互聯網轉移或進行創新過程中的一種商業模式,而不是必須。業務與技術的創新與價格上的調整可謂是質變與量變,前者往往將引領產業的變革,比如蘋果帶動了整個手機產業的變革,而價格只是量變,最多引發的市場的變革,比如免費的360最終只是改變了殺毒市場的廠商坐次,僅此而已。
互聯網上需要付費才能獲得的產品其實很多,只要模式合理,能體現出你的核心優勢,讓不可替代性(即核心價值)達到客戶的心理閥值時,其他競品免費甚至倒貼錢與否(如打車應用)的刺激性就是次要的了。比如迅雷VIP下載,筆者就是白金會員之一,我為什么愿意掏這個錢,原因就在于沒有一家下載服務商,能提供比迅雷更多的下載資源與更好的綜合下載體驗。所以,只有當這一領域的產品日趨同質化時,價格戰才會發揮效果,否則意義并不大,反而會在很大程度上稀釋自身的價值。
換個角度講,如果按照360早前的說法,安全是互聯網的基本需求,應該免費,那么為什么在企業級市場就收費呢?以周鴻祎的理論,這說不通呀。所以,互聯網大佬們的話都是有目的的——為了自己企業的生存與業務的拓展,什么所謂的互聯網精神都是唬別人的。
總之,不要忘了前面所說的,借助互聯網展開業務的前提就是兩個——滿足需求,盡量簡化。并且在此基礎上,確保機構的有效而可持續的運營,說白了,就是還要有收益。后者也正是互聯網思維最終的目標,也是每個想擁抱互聯網的機構的最終目標。
今后,我們不要看一家公司說要免費就神經質說它要以互聯網思維或互聯網精神怎樣怎樣,那路邊的大媽白送開水也是互聯網思維了?扯淡!當我看到一篇文章說小米開始了B計劃,進入硬件免費時代時,也是這個評語。事實上文章里又說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免費,那你不是忽悠人嗎?
什么才算是真正意義上的互聯網公司?
現在很多企業都在說要變成互聯網公司,或者說自己就是互聯網公司。比如著名的小米,總會以“移動互聯網公司”來標榜自己,但在我看來,它并不是一家真正意義上的互聯網公司。
在我的定義里,互聯網公司是指將自己的核心業務放在互聯網上(也可以說通過互聯網來交付),或者說互聯網是其核心業務的基礎支撐的企業。這類的公司深耕于Bit化世界中某一或多個領域,并以向互聯網的邊界無限拓展以及與物理世界的溝通為己任。而小米公司呢,只是借助了互聯網來為其主業(手機、電視、路由器)進行推銷,以及打造一個所謂的手機發燒友圈子,其實就是它的用戶社區。
實質上小米是一個Fabless的制造廠商,其委托生產的物理產品才是其核心業務,也是其核心競爭力?;ヂ摼W對于小米來說,最主要的作用是營銷渠道與客戶關系管理,其真正的收益來源于銷售物理的產品,其產品的功能更多的只是具備或利用了互聯網信息傳播的能力,并非是其主要營收的基礎。所以它只是借鑒、利用了互聯網(或互聯網思維)中的一部分。但說自己是一家移動互聯網公司,在我看來其實是給自己臉上貼金。
讓我們再看看現在最成功(市值最高)的公司——蘋果,它顯然也不是互聯網公司,它的主業與小米一樣,以硬件銷售為主。其完善的,自上而下的應用生態環境,雖然依托于互聯網而顯得無比強大,但其業務的核心在于各種硬件設備的銷售,應用體系的優勢只是它硬件產品的競爭力,雖然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用戶的選擇。等什么時候,它靠互聯網業務的營收超過了iPhone、iPad等實體硬件的銷售時,我才會承認它是一家互聯網公司。因此,既然蘋果都不算是互聯網公司,小米還能算嗎?況且小米最打動人的更多的是低價格,而非互聯網資源的整合能力。
其實,我認為互聯網公司并不是什么身份的代表,它只是一種企業屬性,并不高人一等。因此沒必要都爭著去當互聯網公司,或以之標榜自己,切實的利用互聯網優化、提升、創新自己的業務才是最重要的。而且,蘋果的成功告訴我們,硬件同樣精彩,同樣的必不可少,為了更為有效的交付服務,進一步滲透到人類的物理生活中,互聯網公司也正在向硬件創新領域進軍(或收獲、或合作,或自創),建立完整的線上信息傳輸與線下配套執行的體系,這可以看作是另一種O2O理念,360與迅雷陸續推出路由器、Google開發智能眼鏡、收購NestLabs布局智能家居,就是典型的例證。
回到互聯網公司的定義,我認為,切實的圍繞著互聯網來展開產品設計與業務經營,并在此基礎進行創新的公司才有資格算得上互聯網公司,比如騰訊、百度、阿里、360、金山等等。說到這里,就必須要把所謂的互聯網業務或產品進行某種邏輯上的劃分,以此才能更好的分析他們的行為與業務模式。
先從互聯網產品說起,這里的產品并不是說只是我認定的互聯網公司的產品,而是所有接入互聯網的產品,與營收大小無關,我們只講模式。讓我們回到互聯網的本質——它其實就是一個Bit化的虛擬世界,它負責著信息的傳播與分享,而人們想通過互聯網達到的目的主要就在于在物理世界中實現更好的溝通,可以是人與應用的,可以是人與人的,可以是機器與機器,也可以是人與機器。如果把每個用戶當作是一個互聯網信息節點來看(其所用的聯網設備具備訪問地址,也可以認為是物理世界在互聯網虛擬世界中的入口,實質上就是把人接入到互聯網),其行為無非就是一對一的溝通與一對多的溝通?;ヂ摼W公司做的事情就是,對信息進行加工處理,并在相應的互聯網入口與出口間進行中轉,在此基礎上實現更多的功能,提供更多的服務,滿足更多的用戶信息獲取與交流的需求,這也就為相關的應用與業務模式奠定了基調。
社交應用基本上都是一對多(也具備一對一模式)的溝通,其他應用大多是一對一的溝通。每種溝通就代表了一種需求,可能是對產品的某種需求,可能是人類社交、娛樂的需求,可能是某種操作的需求等等。而對于互聯網公司的應用后臺來講,無疑都是一對多的模式,所以互聯網公司首先要做的是以自己的主業出發盡可能的滿足更多的需求,也就是要把更多的用戶拉過到自己的平臺上(以一對多,多到全世界所有的用戶,就是互聯網公司極致的目標)。事實上,無論是何種應用,背后或大或小都是一個平臺,所以我不認同將互聯網應用劃分為工具、渠道與平臺三大類的說法,它們只是在前臺具體的功能性表現而已,事實上每個進入互聯網的企業都在想做平臺,也就是把中轉信息的范圍盡量擴大。
這就是為什么有效流量是互聯網公司生存的根本,也是業務拓展的基礎。而在流量(互聯網入口)獲取上,就產生了多種思路,其中最根本的就是提供更多的功能(服務),以滿足更多的需求來吸引更多的用戶。至于免費不免費,則是具體的市場策略。但我們別忘了,只要是企業就會以賺錢為己任,要么在業務信息(也是用戶所需求的信息)的中轉過程中收取服務/中介費;要么就要在附加信息(比如網游中的高級道具、手機應用里推送給用戶的廣告、導航地圖上新増的興趣點等)對用戶或信息推送者收錢;不向個人用戶收費,就向企業用戶收費。
比如360,對個人的安全軟件免費,對企業用戶收費,360瀏覽器對用戶免費,但如果想進入它的起始導航頁肯定要收費。各種搜索引擎免費使用,但想在上面推廣你的產品,則就要交錢。總之,互聯網公司雖然高舉免費大旗,但事實上都是想以此獲得更多的收入來源。而免費則就是最直接的通過滿足成本需求來拉攏用戶的手段,當這一數量達到一定規模時,就代表了影響力,從而就形成了一個廣告商在推廣產品時不可忽視的一個平臺,也就決定了其賺錢的能力。所以,真正的互聯網企業所做的創新,都是在圍繞著有效流量來展開,并以此來拉動后續賺錢的業務,或挖掘賺錢的潛能。
為了將自己解決用戶需求的能力不斷變強,互聯網公司要做的工作中,均以平臺化與垂直整合為先,平臺化滿足的是用戶更多的需求類別,而垂直整合則是滿足用戶在某一類需求中所有層面的需求。前者以服務類別的數量吸引用戶進來,后者以精準的用戶體驗留住客戶,最終讓用戶們始終圍繞在自己的周圍,因為他們對于互聯網企業來說就是未來,就是生存的根本。
比如電商類企業,都在做平臺化與垂直整合的工作,前者通過吸引商家來進駐自己的平臺上開店,目的都是擴大產品的類別,吸引更多的用戶,而后者則在于加強實際的購買體驗,比如通過用戶行為分析(又將引出一個快被炒爛的概念——大數據)為用戶提供更好的導購體驗,通過與上游廠商的合作提供更好的價格、自建物流以更快速的配送以及與線下的實體店結盟,實現更好的O2O互動效應與業務范圍,讓自己能影響更多的互聯網入口(用戶),營造出更強大的競爭優勢。
而對于一些手機互聯網應用,我們也可以看到越來越多的應用都在提供越來越多的功能,最典型的就是應用的分發功能,或者以一個主應用帶出多種功能性插件或子應用(比如地圖導航現在也加入了叫車功能),這明顯的是在做平臺化的努力,而在垂直整合方面則更多的深入到用戶在物理世界中的操作,比如用手機應用操控電器等等。
事實上,當互聯網公司可以更多的參與到用戶不同需求在互聯網層面里實現的時候,就有機會了解用戶的更完整的個性化需求,進而描繪出這個用戶的更為具體的“輪廓”。而基于手機的移動互聯網為這一理念提供了很好的實現基礎,因為電話號碼是唯一的,它就是代表了互聯網中的身份與節點的標識,用戶不用登錄,就可以被鎖定,相對于PC時代的IP不并不能對應唯一用戶的情形,移動互聯網無疑提供了巨大的想像空間。
比如航班應用可以了解用戶的出行規律、消費檔次;電影應用可以了解用戶的觀影傾向與消費能力;餐飲應用可以了解用戶的口味需求與消費習慣;地圖應用可以了解到用戶的活動范圍;電商應用可以了解用戶購買原則與相關產品的價位區間的限定;社交應用可以分析出他近期的消費意愿與方向……當這些不同應用所獲得的分散數據匯總到一起并加入交叉分析時(又是大數據),就可以對這個用戶制定相應的營銷策略,在某一時間和地點上,它所打開的應用可以為其推送跨界的營銷信息(比如在地圖上提醒他附近正上映他愛看的電影,或某家餐廳剛推出它喜歡口味的新菜品),在訂餐時推送他可能想購買的汽車或房產廣告等等??傊@些分析就要通過預測,來更好地抓住并滿足用戶的潛在需求,所以越有規模的互聯網企業越有可能接近這一愿景,或者說越具備這種數據匯總能力的企業也就越具備競爭的優勢,并占據未來產業鏈的上流。依此推斷,大型的數據服務中介將是一個重點競爭領域,他們不在前臺,只是專門為互聯網企業提供數據分析與導入的服務。
互聯網公司與產品的成敗
說完互聯網思維與什么是互聯網公司和產品,可能又將涉及到另一個重點的話題——互聯網公司與產品最終的成敗。這是一個很熱門話題,網上分析誰把誰滅了,誰顛覆誰的文章比皆是,用詞一個比一個狠,一個比一個絕對。比如最為常見的說法——微信取代微博、微信電商必將顛覆阿里,還有什么《互聯網進化BAT與360將消失》。在我看來分析都相當膚淺,基本上都是意淫與嘩眾取寵之作。
前文已經說得很明白,決定用戶選擇的是其對其需求的滿足效果以及廣度,就像購買行為一樣,某一類子需求就可能決定某一類人群的選擇,并且是難以通融的(比如我,就對蘋果與小米品牌屏蔽,僅此一條,你其他指標再出眾也沒用)。所以,決定勝負的有很多種因素,只夸大其中一點,顯然是管中窺豹,不可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結論。只有在全面占優的時候,也就是絕大多用戶認可時(滿足他們的需求,不需求第二種方案),才有可能真正的滅掉對手,但請相信,新的對手也肯定會出現,并且現在的對手也不會坐以待斃。以對當前局勢的靜態分析,來應對未來動態的發展,肯定會鬧出比爾-蓋茨當初“640K內存就夠用的”笑話。
微信與微博就是明確針對用戶不同的社交需求的,前者是熟人社交,是一種目標范圍明確的信息分享平臺,而微博則是一個對外廣播的平臺,理論上任何微博上的人都可以看到你發出的信息。所以它們所起到的功能也明顯不同,不因為將新鮮勁過后,進入穩定期的微博看作是衰退,它只是在還原、歸位其本來面貌(想想看,兩口子結婚,能保持一輩子當初相戀的激情嗎?)。相信很多人現在都可以很清楚的選擇什么時候用微信,什么時候微博,這一需求的界限不打破,何來競爭,何來勝負呢?
再說微信與阿里,分析者認為微信有強大的用戶吸引力,在此基礎上做電商將勢如破竹,阿里只能看著等死。但真的如此嗎?如果細分客戶的需求,其在實際的應用中,對某種需求的配套應用已經有了很深的印象與選擇固化。微信就是社交,淘寶就是購物,你淘寶想通過購物來構建起常態化的社交平臺很難,同理微信要做電商,也不可能做到淘寶的水平,這不僅僅應用本身的較量,也是各自生態環境與產業鏈的較量。
淘寶起始界面,直指導購與商品搜索,微信起始界面則是對話與交流平臺,你必須要點擊幾次才可能出現并不友好的購物平臺。這時就已付出了相當多的操作成本(也就是時間成本),而如果微信把電商功能放在明顯的位置,必然會影響既有的社交體驗,增加社交時的成本,再不用說即使是電商所能提供的產品范圍之間的差距了。同理,淘寶應用也是一樣,強化突出社交功能不可能不破壞原有的購物體驗,因此阿里很明智地開發了單獨的社交應用“來往”。
所以,雖然微信用戶群巨大,但他們的核心需求并不是在微信上購物,除非你和淘寶同時起步,否則先發優勢不可忽視,尤其還是在領先如此之多的情況下。要說其他方面,雙方也都差不多,都是互聯網公司,在互聯網思維上誰也不比誰差多少,平臺的實力旗鼓相當。而如果沒有質上的差別,以動態的發展眼光來看,不可能出現誰滅了誰的情況。但是,微信基于其自身的高粘度朋友圈社交特性,圍繞個人日?;顒拥男枨箝_發出新的功能是肯定的(包括購物、金融交易),但支付寶也沒閑著,比如與微信幾乎同時支持“AA付款”,并嵌入越來越多的應用與微信展開競爭——微信支付進駐上品折扣、海底撈與嘀嘀打車,支付寶錢包進駐銀泰百貨、地鐵和校園的自動售賣機以及快的打車。
總之,誰也不是傻子,根據一個創新就說能把誰誰滅了,是最幼稚的想法,尤其是在雙方屬于同一量級的時候(只有在有質的差別情況下,才會迅速分出勝負,就像二戰時用騎兵沖擊坦克那樣)。蘋果發明iPhone,當初緊追諾基亞的三星手機反而也越賣越好,因為它及時切換到了安卓平臺并迅速發力,電商的普及也沒讓只做線下實體店的宜家越來越虛弱,反而繼續增收,因為它的品牌夠響,線下購物體驗出眾,并且只此一家別無分號。所以,說什么互聯網進化,BAT與360就要滅亡?人家就是只干現在的活,以不變應萬變、安于現狀坐著等死嗎?
歸根結底,互聯網公司與普通公司一樣,決定其最終成敗就是是否能很好滿足用戶的需求,只有弄清楚并時時緊隨用戶的需求才有可能讓自己永遠走在競爭的前沿,至少是安全地帶。只有當我們能清晰看到它長時間不能打動用戶時,才有資格斷言它的失敗,比如柯達膠卷、比如黑莓手機,而且只是產品而非公司本身,因為公司會轉型的——想想蘋果是怎么活過來的,就是最好的證明。有時間預測誰把誰干掉了,不如多分析分析用戶真實的行為與內在規律更有意義!
展望創新:互聯網定義規模數據定義世界軟件定義未來
前不久,格力電器董事長兼總裁董明珠與小米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雷軍10億元的賭局,把傳統企業與互聯網的話題推到極致。當然,也激起了我們對于未來的科技創新的猜想。
1、互聯網定義規模
互聯網解決了人類的一個本質需求——更快、更好的信息交流,它的不斷發展與衍生出的創新,讓人與信息之間建立了越來越直接而簡單的通道。它不斷建立起人與某類信息間越來越緊密的耦合關系,并不斷進行著人類在信息交流時,與時間(只能在某個時段才能聯網)、地點(只能在某個地點,如單位或家里聯網)、工具(只能用某種設備聯網,如PC)等固化限定的解耦工作。按照這一方向前進,互聯網也必然會進入更多的領域,解耦更多的固化限定,讓更多的信息與人建立直接的耦合關系。
因此在我看來,互聯網無疑是最重要的創新平臺,或者說對科技創新持有巨大的直接或間接的影響力。而首當其沖的就是那些急著(也可以說是必須)擁抱互聯網的傳統機構,如何創新。因為互聯網思維適用于所有需要信息傳遞的領域。而互聯網能做的就是將這種信息傳遞最簡化,并且讓可用信息的傳遞最大化,最終引發相應的創新。
以格力所在的行業為例,現在已經有越來越多的電子產品具備了互聯網功能,所以具備信息傳遞特性與需求(工作指令、固件、內部組件的工作參數就是信息)的家電產品間接(由其他的通信技術橋接)或直接接入互聯網是必然的。而通用電氣在2013年發布的”工業互聯網“則進一步向我們預示了未來的互聯網規模。而從通用電氣較為完整的“工業互聯網”解決方案中,我們也能意識到,支撐傳統企業互聯網創新的外圍環境已經具備(尤其是物聯網),而且經歷多年互聯網應用洗禮的用戶,也會更認可這類的創新。正所謂,天時地利人和,現在談傳統機構的互聯網創新,不會再有當初“牛頓”的尷尬。
借助互聯網,讓信息溝通的邊界范圍得以達到互聯網所能達到的范圍,也就讓遠程控制得以實現——你可以沒到家,就通過手機上的應用啟動空調提前制冷;可以讓電熱水器,在你到家時就能立即洗上熱水澡;你還可以遠程控制洗衣機把你忘了洗的衣服,在回家前就洗好,并且能隨時監控這些家電的實時運轉狀態。同時,通過互聯網,可以對電器中的關鍵器件進行健康監控,將數據實時的傳給廠商,有必要的話,也可以傳給手機上的監測應用,到某一閥值時就主動提醒,或上門服務。
事實上,這類產品已經出現,志高推出了云空調,海爾也有云洗衣機、云熱水器、云酒柜、云冰箱等等一系列智能家電產品,也印證了所有具備信息溝通(控制)的產品與場景,都可以借助物聯網與互聯網進行產品重構與創新,甚至誕生新的產品(CES2014上英特爾展示的用于監測嬰健康狀況的智能連體衣SmartOnesie即是典型代表)。
汽車也正借助互聯網與車載電腦的信息傳遞與處理功能,更好的滿足操控、維護保養、防盜報警的需求,并有機的與相關服務來加以結合。CES2014已經將汽車定義為移動的電子產品范疇,就再明確不過這個趨勢了。
對于其他很多行業的傳統企業,也同樣可以借助互聯網思維來進行業務創新并改造業務流程。除了商品在線銷售之外,完全可以把具有信息屬性的物理行為轉化為互聯網行為,就像把物理的產品通過電商的方式銷售一樣。比如餐廳可以在線上銷售外賣,也完全可以像飛機那樣,在線訂位與提前下菜單,因為座位與菜單也是信息,以此類推,我們肯定可以找到許多可以借助互聯網進行優化與變革的領域和環節。
其實,對于傳統機構,最應該借助互聯網進行改造的是政府部門。因為政府部門在行政管理上,基本上就是圍繞著信息的采集、處理、傳播、共享來展開,可以說是最適用于互聯網化的機構。2014年1月11日,南京市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就為與會代表本性了平板電腦作為電子會議終端使用。所有的會議文件均通過該終端傳達,取消了紙質文件,同時還實現了委員現場提交議案、信息功能。雖然有人質疑這種行為有假公濟私之嫌,但我個人仍然會單純的從互聯網辦公的角度來看待此事,相較于南京政府部門所宣稱的節約大量紙張,節省150萬經費的說辭,我更為認同的是它實現了真正的基于互聯網的辦公與協同模式。無論最終的使用效果如何,我贊同這一出發點,假以時日,伴隨著相關制度與流程的合理化,這種形式也必將顯現其優越性。其實,政府何嘗不是一種企業呢?而以政府的日常工作特點,打造互聯網政府并非無稽之談。
總之,把越來越多的傳統機構更深化的接入互聯網、把相關的設備中一切有用的信息通過互聯網來交流,把傳統的設備變成一個個連帶著用戶的數據節點,擴展交互邊界、簡化并變革傳統的業務與操作模式,最終必將帶給用戶新的體驗(或者說滿足其需求的新方式方法)。而當越來越多的機構、設備接入互聯網后,也就將互聯網的規模不斷的擴大,這個規模會到什么程度誰也不知道,但從互聯網的特性來講,人類基于它的人類的發明創造,也正在不斷重新定義著這一規模,既是互聯網的規模,也是因此而產生的創新規模。
2、數據定義世界
信息就代表著數據,或者說數據是信息的載體,所以互聯網規模越大,信息量越多,也就意味著數據的體量將迅速增長,現在已經熱到爛的“大數據”就是因此而誕生。在前文中,我們說過一個通過不同應用收集到的數量來努力還原“某個人”的例子,就是一種典型的大數據來定義一種“事物”的具體應用。那么數據可以定義一個人,也就可以定義世界。
事實上,這個世界上的東西,都可以用信息來描述,它們有自己的尺寸、質量、材質、外形、顏色等等特性,而這些都可以歸納為數據,從而可以在互聯網中傳播。如果你愿意,你可以在虛擬世界中重構它們(想想《黑客帝國》),這就是數據的本質?,F在所說的大數據,無非就是通過虛擬世界里的還原來認知現實的世界,大數據的目標就是盡量真實的還原,以免讓我們得出錯誤的結論。
不過我們必須要明白,這些數據早就存在(包括人類的行為規律),只是之前沒有將它們轉為數據的能力與工具而已。如今我們仿佛通過大數據看到了一個嶄新的世界,但其實它就像石油早就存在于原始人的腳下,直到現代我們才發現一樣,它只是在等著我們發掘。引用一句話——你看與不看,它都在那里。
隨著互聯網把越來越多的信息(數據)聚集在一起,也為我們更好的感知和定義世界提供了條件,下面就看誰能更好的利用數據還原那本就存在的“未知”世界了。
3、軟件定義未來
人類的大腦就是一個無比復雜的應用系統,它決定了人類文明的發展與社會的進步,而如果借用現在的人工智能,也就是信息技術的一大愿景來審視我們的大腦,它就是一系列負責不同工作的軟件的組合。從計算機的組成來看,硬件就相當于人類的軀體,而運行其上的軟件相當于人類的大腦,如果說人類的智慧決定了人類的未來,那么軟件的發展也就決定了我們科技發展所能具備的能力。
互聯網本身只負責信息的傳播,如何控制、利用、中轉這些信息,讓它有序的在不同互聯網的入口與出口流轉,如何對信息進行處理,并在信息間實現互動、結合并創造出新的信息與功能,顯然就是軟件的工作。所以互聯網應用的創新,實質上就是軟件的創新(包括大數據)。在我們日常生活、工作中實現何種功能,帶給我們何種體驗,也取決于軟件,所以軟件開發人員就是互聯網公司競爭的根本,生存的根本,也就是定義科技創新未來的根本。
回到自媒體的話題——請認真對待向互聯網傳遞的信息!
我沒有想到,因為看了幾篇自媒體的文章就讓我寫出近兩萬多字,可能真的是有感而發吧。其實所講的東西并不高深,可就是這樣的內容,來自自媒體的說法卻讓我深受刺激。
并不敢說所有的自媒體都有問題,但在我眼界范圍內,它絕對是良莠不齊的,并且非常嚴重,能配得上做自媒體人的并不多見。當然,傳統媒體也水平不一,可我沒有在主流傳統IT媒體上看到過這么不靠譜的文章。而隨著移動互聯網的興起,讓信息的入口與出口呈爆炸式的增長,也就為所謂的自媒體人的渾水摸魚提供了方便,讓那些顯得有些腦殘的信息得以廣泛傳播,從很多轉載的叫好聲中,我對此深感驚訝。
以下這段話可以看出所謂自媒體人的真正心態:
在某種意義上是網絡趨勢我們每個人走上舞臺,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當一個人能持續產出特別有意思的內容,定會讓所有人對其人產生好奇,進而趨之若鶩的追逐,人們更想看到生產出作品的作者的一切,而社交網絡的大浪也將作者推上前來,一人一座城。
想法很好,可我想說的是,你得有這資格!不可否認,互聯網的發展為這些想出名的人提供了絕佳的舞臺。所以今天有關互聯網的話題也同樣適用于自媒體,因為都是信息傳播的參與者。雖然借助著具有煽動性的話題類文章與社交平臺的傳播,自媒體獲得了普遍的關注,但也漸漸顯示出越來越多的問題,越來越多腦殘的文章讓有點專業修養的人都大跌眼鏡。
曾經有多個廠商的朋友詢問過我對自媒體的看法,他們覺得自媒體挺能煽乎的,我就表示并不是很看好,尤其是涉及到一定專業性的話題時,大多數自媒體人的掌控力明顯下降,因為即使他在這個行業中,但眼界也絕不比傳統媒體更開闊,特別是企業級IT領域,有實力的人物,會有閑心做自媒體?經??窗l表觀點的,其實并不見得有多大的學問,但的確有借題炒作的本事,也正是這些人正在帶壞自媒體人的名聲。
我所認識的傳統媒體人,沒有幾個不反感那些所謂的自媒體文章的(我再次強調,絕非否定所有的自媒體人),而原因就在于媒體本身的屬性,它是有其內在原則與規律的。就如同傳統的家電、汽車一樣,即使擁抱了互聯網,用戶對其本質的需求并沒有變化,空調就要有空調的制冷能力,汽車也要先保證基本的駕駛感受。對于自媒體,首先就是要保證內容應有的質量,不要一上來就用一堆高大上的詞匯把讀者唬暈,不要傳輸一種錯誤的理念與分析方法論,不要在內容上深度意淫、嘩眾取寵,發表一些用“絕對正確的廢話”堆砌而成的觀點,除非你承認自己是八卦自媒體人,那我也就不再多說一句。只是衷心希望,如果自看作為為媒體人,就讓自己的話多過幾遍大腦,絕沒壞處!否則只能讓人覺得——不明覺菜(不明白你在說什么,但感覺水平很菜)。
作為自媒體聚合平臺來講,也應具備一定的專業素養與內容的管理能力,自媒體強調的是自解脫監管,自我做主,但也失去了對內容質量的把控。但聚合平臺呢(我所舉的文章例子均來自知名的自媒體平臺)?因為你也是一個互聯網的入口,這類的腦殘的文章頻出,只能帶來高素質的讀者離你而去的結果。這可以再次與今天的話題聯系起來,作為互聯網信息傳播的一個節點,你提供的信息質量將決定你未來發展的最終格局,劣質的信息中轉者也必將被邊緣化甚至拋棄。應用如此(想想3年前的網秦),媒體更是如此。
當然,我也必須要向一些自媒體人學習,這些人有比較討巧的文風(據說叫魅力人格體)+比較扎實的專業內容,可能讓文章會更吸引人。其實,傳統的媒體的每個編輯難道不是一個自媒體人嗎?只是現在的讀者都喜歡那類風格的文章嗎?我不知道,但在互聯網浪潮的不斷翻滾前進過程中,我們也的確要與時俱進,吸取先進的理念,我想這也是每個互聯網中人應該具備的基本意識。
不過,我堅信互聯網是實實在在的,0與1沒有半點虛假,也終將會把那些浮夸與虛榮剔除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