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讀書計劃第三天閱讀了,渡邊淳一《在一起,不結婚》。
圖片發自簡書App
記不清是什么時候買的這本書了!一直放在書架上沒有看,今天在選書的時候便順手拿了起來,并不厚,目前還有五分之一就讀完了,如果不是要趕在12點前寫完書評,就一口氣把它讀完了!
這本書一開始吸引我的是題目:在一起,不結婚。這種形式在現如今的社會并算不得新穎,但當事雙方是否很嚴謹的對待這個問題,就兩說了。
書中強調事實婚,愛的新形式,認為這是一種比同居更牢靠,比結婚更自由的相處模式,“高度自由的制度,孕育實質的愛情”。認為這是真正的心與心的結合,讓愛更純粹,讓心更接近!
很喜歡渡邊的那句話“相愛之后,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何必做形式夫妻”!如果沒有了相愛相守的意愿,婚姻不過是束縛雙方的軀殼,有何意義?!
當然,作者是基于日本的社會制度、社會調查數據、社會訪談等深入剖析了事實婚在日本社會存在的合理性、必要性、局限性,并毫不避諱地指出了實行現實存在的問題!但總體來說,作者是鼓勵和倡導事實婚的!認為與法律婚相比,事實婚更注重的是兩個人之間的契約,注重婚姻的實質,形式上更尊重夫妻雙方的自由和平等。
作者的這個觀點我是贊同的,婚姻無論形式還是內容首先都是男女雙方基于情感建立的一種聯結,當然組建家庭后還有其所承擔的家庭責任和社會責任。但首先,夫妻關系是最重要的,無論面對雙方父母還是孩子,夫妻關系都是最首要以及最重要的!而中國社會的傳統賦予了夫妻關系太多的職能,并且這些關系都凌駕于夫妻關系之上,!所以,很多的家庭矛盾首先都是由于處理不好夫妻關系引起的,進而影響到父母關系,子女關系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