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有方法,掌握在個人!
中國文字實在是博大精深,今天朗讀了一篇文章,其中有一個有趣的觀點,那就是:很多人生活中無所事事,有生無可戀之感,其實這在于,他缺乏目標感!如何樹立目標感?很多人在重點放在“目標”的選擇上,但殊不知,營造這個“感”才是最重要的!?
現在,我就胡言亂語一番,聊聊這個“感”到底是什么東西!當然,我的人生閱歷十分淺陋,寫這篇“隨筆”也沒有經過資料的搜集和查證,而單單是個人的一些小思緒的集合而已!
“感”指的是意志、情緒方面的事情,比如說你想學畫畫。你的目標會比較明確,比如上完幾個進階的畫畫課,所畫的作品能夠達到怎樣的水平(如果畫畫也能夠系統打分的話,也許,你是想得到80分)。但是“感”就是你在畫畫的過程中,在一筆一劃的勾勒中,你享受的那份投入、那份思緒集中、那份忘我的精神狀態!
更形象的例子便是趕路,甲的目標是在1天內從A站到達B站,在這一天里,他心中時時刻刻的想法是“嗯,我爬完了這個坡,現在離B站還有30公里……哎呀,腳好酸……怎么辦,口渴的難受……”;而對于乙來說,他同樣是希望在1天內到達B站,但是他經過詳細的思慮之后了解到:自己其實可以勞逸結合的走完這段路,在那個沒有風景的路段,自己就專注于以最快的速度趕路吧,但是有一段上坡路,周邊景色非常美麗,自己則可以放慢速度好好欣賞!天黑時分,甲乙兩人都到達了B站,無疑,乙的收獲貌似更多一點點!
直接以目標為導向的奮進和堅持,好像少了一點點享受及樂趣,因此,對于我這樣一個“行動自由”的人來說,往后的目標,是要轉換思維,在我必做以及想要做的事情中慢慢挖掘出樂趣,從而享受這個過程,輕松愉悅的達到那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