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育成熟得實在太晚了,今天才得知,原來愛里面完全不需要“理解”這種東西,愛就好了!
“試圖理解”是個自我陷阱——你吃飯的時候是不需要理解碗里米飯的吧,比如說它為什么這么白?看美女這件事就更明顯些。只是純粹“看見”的時候,很容易享受到一切“養眼”感覺帶來的愉悅喜愛贊賞和傾慕,輕快舒適,沒有任何負擔和壓力。然而,一旦涉及到要“理解”美女,恐怕就沒有那么簡單美好了。比如為什么她更欣賞錢的力量而不是人的情感?比如為什么你可以叫她“肉肉”卻絕對不能叫她“胖胖”?比如為什么她要洗澡吹頭發敷完面膜再化個美妝3個半小時以后才能陪你出門,還得非要你在旁邊等著?又或者比如她也在試圖費力的理解為什么你的頭發就是比別人少,而且尤其是頭頂?以及為什么別人都是科長處長了,你還只是個普通人?諸如此類,Blabla。
“人生若只如初見”......嗎?
相處有時候會變得困難,也許就是因為我們沒有在相處,而只是一直在“試圖相處”——試圖通過邏輯分析去理解和解釋為什么Ta和我不一樣(或者是和“我認定的”不一樣),然后才能給自己一個勉強說得過去的理由去接受和允許這樣那樣的“奇怪”和“不爽”存在。凡事加入了“思考”就會累!更要命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事都有合理的解釋,或者說都可以被你逐一理解的(不然幾千年的文化經驗早該讓男人覺得可以“搞掂”女人了)。這樣的死角多了,就會成為關系運算邏輯斷裂的硬傷。理解不了的時候,愛也就消失了嗎?如果愛都消失了,相處該怎么辦?冷戰熱戰,最后都會成為彼此死傷流血的慘案,誰贏了又能怎樣呢!我們其實不愛,我們只在差異和爭執中試圖理解——聽起來既傷感又滑稽,但這就是人類談論“愛”的時候的真相。
那“愛“是什么?
我想大概就是“你喜歡栽花種草,我熱愛挖坑開洞,所以我們一起弄個院子盡情玩耍吧”,或者“你吃素打坐練瑜伽,我烤肉喝酒玩搖滾,所以我們一起搞個生活party彼此點贊彼此欣賞好嗎?”所有和平共處彼此允許的差異里,都是愛的巨大存在。就像日本,既有禪與佛教文化的凝練安穩,也有夜店援交的活色生香;既有禮儀節制下的彬彬有禮甚至疏離謹慎,也有動漫流行里的色情粗暴或者張狂幻想。你可以簡單的評價說他們“變態”——這倒真是個足以應對一切“無法理解”的萬用語——但事實是這個國家社會文化的容許度高得令人驚訝,所有人共同給予了一切存在現象以平等和尊重,包括反對示威和狂熱支持!宗薩欽哲仁波切曾經說“印度的存在是一個巨大的加持”,有強烈對立評判的人是無法看見和了解其中的慈悲與美的。宗教和科技,謙卑與性侵,炫富與貧困都恰如其分的共存著,好讓不同人的不同感知與體驗的需要在這里都得到安放和許可。這也是印度的“神秘”之一——“神秘”是因為“你死我活”的邏輯完全無法解釋和計算如此矛盾沖突的等式是如何平衡的!但“愛”可以。因為“愛”從不思考,“愛”只始終“看見”和“默許”。如果一切的一切都是合理的,那為啥還要“解釋”?!
羅永浩的名言之一: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釋——“合不合理”這件事要自己決定,而不是和別人討論——這才是真的愛自己。我最喜歡奧修師傅的一個例證,關于咬手指甲:明明是自己的指甲,而且是自己啃咬,為什么會變成“不行”,而且還得受別人的管束和批評?!愛自己,允許自己的一切合理存在,不挑剔審判自己,你才可能會以相同的方式正確的去愛別人。否則,本來可以大家都隨心所欲各擇其愛的生活,就會像“你怎么又咬手指甲”那樣完全變成“大家來找茬”的戲份,撕心裂肺,跌宕起伏,都只為了“你為什么要......”和“我為什么不能......”的爭執與戰斗。如果我們結婚或者進入關系,都是為了持續的彼此挑刺,彼此辣眼睛的話,這樣的關系怎么可能親密?!有沒有想過,那些口口聲聲的“我都是為你好”“我是因為愛你”這樣的托詞里,其實大部分可能只是為了讓自己感覺合理,安全或者心安理得吧——因為我們只被教育了如何區分對錯善惡,卻從未被告知什么是“愛”以及如何“愛”。
有一段時間我很煩我老公跟我講道理。因為就“道理”而言,他的邏輯的確無懈可擊。我一邊感受頭腦被他說服,一邊又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心非常懊惱自己“說不過他”!那種“沒辦法支持自己想法”的壓抑感讓我最后學會了耍賴:我是女生不要和我講道理!你娶老婆回家是為了寵她還是為了批評她?!嘿嘿,可是這樣的“耍賴”真的很管用——因為愛的確不需要講道理,愛就是“無條件支持”的具體行動,愛就是承認沒有對錯和規則,愛就是“我看見了你和我不一樣”,愛也是“親愛的,就按你喜歡的來吧”!所以你知道為什么幽默感很迷人?因為“幽默”意味著反常規和出人意表,這也是愛的樣子——什么都有趣,什么都可以反過來想,什么都可以一笑了之,什么都可以只是個游戲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