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祭奠與追思。
我卻想歡快地寫寫小時候“自殺”這事兒。
故事發生在傍晚時分,村里突然騷動不安。一個小女孩邊喊邊跑向河邊,“我不想活了,我去死吧,我這不好那不好,活著對你們是負擔,讓我去死吧!”,她的家人,還有左鄰右舍全部蜂擁而至,拉著小女孩的手,死命往回拖!小女孩的母親更是悲嗆地喊,“你不能死,你要死,我跟你一起死!”
小女孩繼續哭哭啼啼,“我要去死,讓我去死吧,死了不礙你們了!”
小女孩終歸沒死成,那么多成人拉著攔著,怎么能死?!她媽媽倒是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哭成了淚人兒了。
小姑娘內心靜看著這一切,心想,“我才不會死呢!我才不想死呢!”
一起自殺鬧劇!這個小女孩就是我,沒錯,正在碼字寫文的我,都活了40幾歲了,小時候的自殺鬧劇卻清晰如昨天。
那時候,
自殺是威脅的手段,你打我罵我,我作死給你看!
然而,孩子天生不會想到自殺,她的榜樣是母親!
我小時候,母親就常常提自殺的,她和父親吵架的時候,只要吵得動靜大一點,她就開始絕食,口頭里常常掛著“自殺”之類,而事實上,她健健康康地活著,母親可能到現在都沒想到她這些話對孩子的影響:
瞧,我就用“自殺”嚇唬了她一回;
后來,姐姐常吃減肥藥,每當我們說減肥藥可能傷腎傷肝的時候,她會隨口說出,死就死了,反正我的命又不重要之類的話;
直到有一天,外甥和姐姐吵架,外甥一下拿起一把刀,嘴里說那我去死好了,雖然只有一次,但把姐姐嚇醒了!
“自殺”,“命不重要”這種事,絕對不能說!
我相信無論母親、姐姐還是外甥,都象我年少時一樣,不是真心地想死,只是口頭說說而已。
但是,無論在親子關系中,還是在婚姻關系中,以自殺威脅“別人”,只會讓人恐怖并遠離。
對自己生命的不尊重,乃至作踐生命,都是對自己、對下一代的不負責任。
進入初中后,我兩次“勸回”了想要自殺的同學,我不知道為什么那時候有“自殺”念頭的人如此多,成績不好想自殺,戀愛失敗要自殺,甚至我的一個體育老師,年紀輕輕尚未結婚,真就自殺了。
實在太可惜了!那時年少的我,自此無數次和自己說:我是不會自殺的!
世界這么美好,我不想“作死”,好好活下去的十大理由:
1,我不僅僅為自己活著,我的背后是父母和我的親人們,我要為他們好好活著;
2,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再悲傷再痛苦的事,終會過去;
3,時間是最好的療傷工具,假以時日,傷口自然愈合;
4,現在認為天塌下來的事情,回頭一看,卻是小事蠢事傻事一樁;
5,既然死的勇氣都有,當然更要有活著的勇氣;
6,萬一自己做了錯誤決定了,到時都沒有挽回的余地了;
7,我還沒看夠世界,我想再看看;
8,實在抑郁悲傷地過不下去的時候,就承認自己真的過不下去了,找身邊人援助;
9,實在想死了,就大哭!哭得越驚天動地越泣鬼神越好!
10,我不想過家家,我要對自己負責,沒有比生命再重要的事情了!
在我有了孩子之后,我一直告訴他,我們要為家人,健康幸福地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