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女兒回家來。女兒手里捧著一條牙色的圍巾說,媽媽,這是我為你準備的生日禮物,遲到的生日禮物。我受寵若驚地不知道說什么好,只說不晚不晚。
我說不耽誤你學習吧,她說不耽誤,我說什么時間織的啊,她說吃過飯在宿舍織的。我說學生就應該好好學習,織什么圍巾?我又想說她,但止住了,我知道我總說些她不愛聽的話。女兒她還是個孩子,一個剛踏進青春期的孩子,一個貪玩又悖逆的孩子,一個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年齡,我不應該用這種方式和她說話。
女兒又說她還為爸爸織了一條,為弟弟織了一條,我又想說她,織了也是白織,現在誰還圍什么圍巾,何況小孩子?但說了一句就止住了。她難得學會了織圍巾,難得有這一片孝心。我應該高興才對,為什么總是考慮浪費錢和有用沒用。我是不是太實際了?太注重金錢和物品的實用價值,而忽略了女兒的情感,忽略了女兒的成長,忽略了女兒對我們的愛。
我為自己的話語感到慚愧,我伸開雙臂擁抱住了女兒,我愛我的女兒,我的女兒也知道回報我了。是的,從小到大,我為她不知付出了多少,她用我給她的錢買了毛線給我織了一條圍巾,這當然不算什么,但從這件小事上我知道我的女兒她愛我,她愿意為她的媽媽付出她的時間,她的精力。我想象她在燈下為我織圍巾的情形,一針一針,毛線繞來繞去,她的手上下翻飛,我的心不禁漾起陣陣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