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朋友約著成立了一個小組織。每個人負責干什么都有明確的分工,并且我們每個人都有兩個名額用來推薦自己覺得合適的人入群。但絕不是什么傳銷組織哦。這個社群是大家空閑的時候聚到一起喝酒聊天的休閑娛樂。
舉行了幾次,感覺不錯。工作之余多了這么一個小天地,也是一個減壓的途徑。今天我不想說這個社群,我想說的是由一件事情所引發的感想。
前面提到每個人都有推薦名額,并且享有一票否決權。幾天前,D想推薦人入群,于是就提出表決。結果當然是通過啦。這也沒有什么好說的。問題在于通過的方式。
首先,被推薦的人R跟另外六個人都不熟,我也只是見過一面。作為推薦人的D并沒有向大家介紹基本情況。連基本情況都不知道,那怎么判斷他是否適合進群和大家成為朋友,這樣的表決就只是一種形式。但是為了和睦,誰都沒有提出這個問題,而且全票通過,這也反映了中國人歷來“以和為貴”的無原則。我也一樣,不想得罪誰(我給了自己一個鄙視的眼神)。
其次,因為組建的時候,大家都交了會費作為活動開支。在一陣熱烈的歡迎之后,L提出讓R交會費,但是R好像表現得不太樂意。這就存在一個相互溝通的問題。D在推薦的時候應當先把組織的情況介紹給R,還應當把R的情況也向組織說明。這是一個相互選擇的過程。如果覺得條件不合適就沒有必要在進行下面的程序。這樣做既節約了時間成本,也少了不必要的尷尬。推薦人的工作也重要。哈哈,跟相親的道理差不多。
其實很多時候,生活和工作的法則是相通的,關鍵看處理人的思維方式。不可能凡事面面俱到,但是必要的細心總是錦上添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