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明,正是破曉黎明。我從黑夜等待白天,等了整整一夜。當晨日的第一抹陽光沖破云塵落到窗欞時,我格外感動,同多年前遇見他時感動得熱淚盈眶一樣。
踏著初陽走出工作門口時。耳旁仍輕響著莊心研與賀敬軒合唱的《再也遇不見這樣的人》。
我相信,這世上有人和我一樣。聽歌的時候會想起某一個人。有時候喜歡一首歌,也僅是因它的歌詞感動了自己。連哼歌的曲調都泛著思念的氣息。
我在他城,沒有他的城。偶爾乘坐公交的時候沒有喬裝睡著,因為在乎的他不會中途下車。
能嵌進我余生的人,只有他。我見過柔軟的云,嘗過甘甜的水,看過崔嵬的山,卻不及喜歡上他的砰然心動。
一個人生命中最大的幸運,莫過于在她的生命中遇見喜歡的人。盡管結局沒有戲劇里出演那般完美,但也不算太壞。
他留在心里,也不枉此生。亦或可以把他的名字,告訴余生陪我度過的那人。坦誠以待才是愛一個人的最好方式。最好,余生陪我的人剛好是他。
我和他是同在一個小鎮。高二時某次搭車去市里上學。恰逢放假結束日,人群密密麻麻。送我去車站的人,是村里人。遠遠便看見了他。我不敢向前,也害怕他看見我,所以便擇了一處自認為他看不見我的地方,肆無忌憚地偷望著他。
當時車站里準備啟程的列車總共有三輛。由于鎮里的列車沒有提前購票的程序,自然車位也不是按票入坐。所以車即將啟程時,等車的人群便一擁相前。我以為不會與他同車。
未料,我踏上一輛車時,他走向我,扯了扯我的衣角。說:“沒座位了,你來坐這吧,我站著。”
我不知道,同輛車是無意的,還是有意的。但那時候,心里樂開了花。
年少的時候最不懂感情,卻自認為喜歡一個人可以甚過于生命。
如今想起他,已有一年未見。
高三時與他相約碰面。
一起走了很長的路,從他學校走到我學校,從西湖繞到南湖。
他說:“我從來沒有和一個人走過這么長久的路,一步步走得如此踏實。”
他說:“畢業后,想去的城市是廣州亦或深圳。”
總之,想在離家不遠的城讀書。那時,我還在想,會不會,有一半的原因是因為不想離我太遠。這個問題,我始終沒有問出口,也沒有答案。
后來的后來,終于明白。有些話,要在當時說出口,有些人,喜歡就要勇敢去追。
他所提及的城市之一有深圳。而我,來深圳已有將近一個月的光景。他雖不在此城,但在我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