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有六章。本文主要討論涵蓋十八條英文寫作規則的第二、三章。十八條寫作規則可以分為兩大類:寫得對不對;寫得好不好。第一至八條以及第十七條屬于前者;第九至十六條以及十八條屬于后者。寫得對不對是寫作的硬規則,違反這些規則的寫作是錯誤的。這類規則沒有什么需要探討的空間,寫作者需要做的就是嚴守這些規則。對于批評者而言一篇寫作在符合了這些硬規則之后才有資格被拿來討論寫得好不好。大部分以英文作為第二語言的英文寫作者往往都困于這個層面。但對于寫作者來說,這兩個層面不應該是完全獨立的。寫作者應該在開始寫作訓練之初就具備“對”與“好”的雙重寫作意識。在我們從小到大的英文寫作培訓中,往往更多地注重“對”的語法,而忽視了呈現“好”的寫作因素。
我認為本書九條關于“寫得好不好”的寫作規則可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是不講廢話(規則13)。這是一個再重要不過的原則,然而寫作者們往往因為寫作的字數要求而忽視它。書中提到的“which is···定語從句”,“含有the fact的句子”都曾是我在準備雅思、托福寫作中自鳴得意的讓句式多變的“法寶”?,F在好想穿梭回去把這本書摔到當時自己的臉上并大吼:“快醒醒!”"Every word tell."應該是任何寫作的出發點。
第二類是方便讀者(規則15、16、18)。如果將閱讀比作拿著地圖尋找寶藏的話,那么寫作則是繪制尋寶圖的過程。Mortimer J. Adler被讀書者們推崇的How to Read a Book一書最實用的Inpectional Reading和Analytical Reading兩個部分,講的就是讀者如何破除文本的障礙理解作者真實用意的一些技巧。作為信息發送方的寫作者來說,應該盡可能方便他的讀者找到他想表達的核心信息,而不是通過復雜的用詞與迂回的句型使讀者迷失在文本森林中。不管是用類似的句式來表達互相呼應的內容(規則15),還是盡可能將互相關聯的句子成份集中在一起(規則16),抑或是將一個句子的核心內容放在句首或句尾(規則18),都是為了方便讀者讀取作者想要表達的內容。歸根結底,寫作者與讀者不應該是對立的。
第三類是集中信息(規則9、10、14)。現代社會充斥著各種讓人分心的事,這使得專注變成一件難能可貴的事。當一篇文章的信息不夠集中的時候,讀者就容易走神。就算寫作者面對的是一個極度配合,注意力高度集中的讀者,也應該遵守這一個原則。說到底寫作其實就是考驗作者贏得讀者專注的能力。所以這一類的規則鼓勵寫作者在創作每一個段落的時候只選取一個中心思想(規則9),并在段落的展開過程中集約化地進行遣詞造句(規則10)。而在一個段落結束的時候進行首尾呼應(規則14),是一個非常好的防止寫作者在一個段落內分散重心的方法。
第四類是主動表達(規則11、12)。這里談到的是主動語態的使用(規則11)以及慎用否定詞“not”(規則12)。一個好的寫作者應該是自信的。這種自信可以幫助他自如地向讀者展現他的思想。被動語態通常是缺乏動作發起的主體,就算是加上"by..."整個句子也是弱勢的。而且已經知道動作發起主體,更應該使用主動語態減少句子的累贅。至于”not“的使用,我們都認可對與錯之間有廣泛的灰色地帶,而not就是這個灰色地帶。這是一種很微妙的表達,因為它完全沒有表達出寫作者對他所寫事物的判斷是灰色地帶中的哪一點。寫作者的工作就在于找到黑白之間最恰當的那個詞準確無誤地戳中它。
這是一本具有很高實踐性的書。讀者只能在自己的寫作中才能充分領會這本書的精髓,所以大量地不管是英文還是中文的寫作之后再讀這本書才會受益匪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