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我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生產管理中是先有舉措,再根據這些舉措的效果評估結果訂出目標,還是先有目標,然后再根據要達成的目標制定響應的措施。我認為應該先有目標,只有通過目標的外在壓力倒逼我們不斷想辦法,達成目標。如果人為預想先想措施,再根據措施評估目標達成的可能性,就會局限我們對目標的挑戰性,局限我們對手段方法的思考,最后訂的目標基本上都是墊著腳就可以達成的目標,根本用不著跳起來,更不用說搭梯子。精益設置挑戰性的目標50%,或者100%,就是激發我們突破性思考全新的方法。
先有目標還是先有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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