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書會友? ? ? ?
? ? ? 2018年6月7日,我加入了新心讀書會,成為讀書會的一員。剛剛開始的時候,是帶著一種試試看的心理,參加了第十一期讀書會,那一期主題是關于歷史的,雖然我對歷史不太感興趣,但還是努力地融入到討論中去。也讓我對讀書會有了一個重新的認識,一開始認為,讀書會大概是一群志同道合的書友聚集在一起看書吧。然而我發現,其實是大家共同讀一本書,然后坐在一起討論書中的感興趣的地方和困惑的地方,可以從中得到很多課堂中沒有的知識,一些人生的真諦。這是一種我很喜歡的方式,以前總是自己一個人讀一本書,幾乎沒有其他人可以和我一起討論,自己也不會堅持的去寫讀書體會.在讀書會中,我可以聽到別的同學對于書本中的很多我想不到的地方,我可以從中學習到他們的優點,善于思考,并積極地尋求答案,這樣才能在讀完一本書的時候有所思,有所得。遇到一群志同道合的人,希望能開始自己新的讀書歷程。
讀<<莎士比亞故事集>>
? ? ? 6月14日的第十二期讀書會,我們一起討論了<<莎士比亞故事集>>這本書,此書以比較易懂的文字講述了莎士比亞的戲劇故事,經典的戲劇以故事的形式展現,讓剛剛接觸莎士比亞作品的我更加容易的理解。
一個偉大的作品,可以突破時空的局限,而莎士比亞的偉大之處莫過于此.他的作品與其他劇作家相比,是"人人心中有,人人筆中無 "的作品,探尋了世界人與人相處之間的難題,引起了人們的共鳴,引人思考,卻不予以答案。我看的過程中也引發了我的思考,在和老師,書友的討論中似乎得到了一些答案。
<<暴風雨>>
? ? ? 講述了米蘭公爵普洛斯彼羅癡迷魔法,被弟弟安東尼奧伙同那不勒斯王阿隆佐纂奪了王位。普洛斯彼羅同幼女米蘭達流落荒島,靠著魔法的幫助征服了島上的精靈和唯一的居住者—奇丑無比的土著凱列班。十二年后,那不勒斯王和兒子斐迪南,以及安東尼奧等人乘船經過海島。普洛斯彼羅得著機會,利用法術喚起暴風雨,掀翻了他們的船只。那不勒斯王一行人受盡折磨,最終找回迷失的本性。普洛斯彼羅寬恕了他們的罪過,并把女兒米蘭達嫁給了斐迪南,結局皆大歡喜。
? ? ? 說實在的,這個故事的結局是我沒有想到的,我以為按照普通人的思維結局應該是普洛斯彼羅讓弟弟安東尼奧和那不勒斯王阿隆佐認識到錯誤并受到應有的懲罰,而莎翁的思維果然非同一般。在查閱了莎翁寫作這書的背景我才知道,這是莎翁晚年的作品,寬恕罪惡,以德來戰勝邪惡應該是當時莎翁的心態吧.
? ? ? 普洛斯彼羅花費20年的時間,就為了最后的和解,把罪惡化為美好,他是一個心很寬的人,展現了人性的美好。而他的女兒米蘭達,是劇中最單純的一個人,普洛斯彼羅讓她一直保持著這份單純 ,可是我還是不明白,為什么普洛斯彼羅要利用魔法使米蘭達迅速愛上斐迪南王子,為什么不讓她自己慢慢感受愛情的美好呢?為什么是斐迪南王子成為她丈夫而不是其他人呢?這始終是我的疑惑??赡苁菚r代和社會背景的不同,我國古代也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說法。放到現代社會,這種做法顯然是不被大眾認可的,我是不太贊成這種父母過于干涉子女婚戀的行為,作為父母可以引導子女如何正確的選擇自己的伴侶,而不是為子女的婚姻作選擇,現在提倡戀愛自由,我國《婚姻法》對此的規定如下:
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但是即使法律有這樣的規定,在我國一些落后地區,現在還是存在包辦婚姻的現象,法制觀念淡薄不說,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溝通也是存在問題的。
? ? ? 在《羅密歐與朱麗葉》中我們不難看出,莎翁是提倡男女自由戀愛的,但是《暴風雨》中卻出現普洛斯彼羅利用魔法使米蘭達迅速愛上斐迪南王子,在單純的米蘭達還未感受到愛情的美好時卻已為人妻,這難道是莎翁有意而為之?
《羅密歐與朱麗葉》
這個眾人皆知的西方愛情故事,我現在才讀了原著,有點羞愧。在讀原著時,被莎士比亞的華麗的文藻所震撼,不愧為戲劇大師。羅密歐與朱麗葉他們的愛情是美好的,同時也是悲壯的。我認為他們愛情的悲慘結局源于他們的家族對立與仇恨。他們因為家族的關系而不敢光明正大的在一起。戲劇開場詩這樣寫道:“是命運注定這兩家仇敵,生下了一雙不幸的戀人?!?/p>
而由曉琪同學提出的一個問題:‘當父母極力反對你和相愛的ta在一起時,你會選擇愛情還是孝順?’
我當時的回答是:我可能會選擇愛情,因為我覺得如果我覺得幸福,父母會支持我的。
但是,如果堅決反對呢?
首先,我認為愛情和孝順兩者并不沖突,兩者兼得也是常見的,父母與子女的戰爭沒有贏家,只會兩敗俱傷。但是如果遇到“你和ta在一起,我們就斷絕親子關系”這種情況時,我們將會如何選擇呢?那么我想,我會選擇父母。就拿我自己來說,我媽媽從我懂事時起,就告訴我,找男朋友不要找省外的,離家遠的地方都不要找,媽媽并沒有歧視或討厭外省人的意思,只是不想我嫁去離他們很遠的地方,他們只是想在我結婚后能夠比較容易,方便的見到我,而這,也是成為我找另一半的一個地域條件。我的姐姐,她的男朋友是湖北的,而我家在廣東韶關,兩地相距甚遠,起初我媽媽極力的反對姐姐和她男朋友在一起,但最后還是同意了。當然,我只有經歷過真正刻骨銘心的愛情才更加有發言權,希望我能收獲美好愛情的同時,不傷害父母的心。
都說莎翁是個法律家,在戲劇中也出現了較多的法律現象,作為學法律的我來說,對于劇中出現的法律現象尤為感興趣。比如,羅密歐在買毒藥的時候,賣藥人說:‘這種致命的毒藥我是有的,可是曼多亞的法律嚴禁發賣,出賣人是要處死刑的。”? 再比如朱麗葉母親在14歲前就已經為人妻為人母,在朱麗葉14歲時,母親就決定讓朱麗葉結婚。這讓我感到很驚訝。莎士比亞的作品是當時社會反映,早婚早育也是當時社會的寫照。那么,14歲以前,生理和心理尚未發育完全,為什么會允許那么早結婚呢?這個問題 得到了康丹老師的解答:首先,古代的勞動力主要是人,國家鼓勵早婚早育;其次,古代的醫療條件沒有那么發達,沒有避孕措施或避孕措施不夠科學;再者,社會早婚觀念盛行已久等等原因??墒羌词褂羞@些理由,我還是難以置信14歲的朱麗葉有那么高的愛情覺悟,回想我14歲,還不知道愛情是什么,就算現在也不太明白呀,難道這是東西方教育的差別?emmmmm........再來說說我國的法律知識,行為人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系,不論幼女是否自愿,均應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強奸罪定罪處罰;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這是對未成年人的一種保護,有其存在的重要意義。
回到戲劇本身,羅密歐與朱麗葉最后都死于非命,結局令人惋惜。他們兩個家族被他們的愛情感動卻因此而和解了,若要悲觀的看待他們的離去,不如說他們的離開,不僅造就了一段美好的愛情史,還使得他們的家族世代仇怨和解,減少了更多悲劇的發生。他們的悲慘凄涼的殞滅,和解了他們交惡的尊親,還有那兩家父母的嫌隙,把一對多情的兒女殺害,演成了今天這一本戲劇。
通過讀莎士比亞的作品,我們可以從中學到很多的東西,看到很多人間冷暖,人性的真善美,丑與惡。由觀書,觀自身,到觀社會,我們在反思與學習中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