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樊登讀書會學習《梁漱溟講解論語》,其中將論語歸納為十三個觀點。雖然樊登老師講解非常深入淺出,生動形象,對于我來說還是略顯艱澀。只拿印象最深一點和大家分享,那就是孔子提到的做事情要發乎本性,不能太功利。
梁先生認為墨子之于孔子最大的區別就在于太過于注重實用主義。所以雖然他講求兼愛,但是以犧牲門徒姓名為代價,違背人倫常理,不足以廣為推崇。
其實這一點和周六學習過的指數型社會第一要素,要有遠大社會目標非常一致。如果我們做事情都時候始終都是考慮立竿見影,馬上看到經濟效益,難免會犯殺雞取卵之錯。如果創業伊始就給自己定義,我是為了賺多少多少錢才做,那么即使能夠最終達到預期,也很難再有長足發展。因為我們必然會把太多時間浪費在算計上面,反而忽略了事情本身的意義和我們自己的初衷。
很多人問我為什么學畫畫,學寫作。如果照實回答,為了一個樂字,肯定很多人不相信。所以我應對別人的答案是,學畫為了孩子,學寫作為了工作,反而看起來更真誠。但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為了享受當下的快樂,否則肯定很難堅持。因為一旦講求實用,你會把這件事情看做是責任,進而看做負擔。
這也是為什么現在很多育兒專家提倡不要過分夸獎和激勵孩子,尤其是違心的夸獎。因為這樣做,他會變成為了得到獎勵才做正確的事情。要么就是違心做正確事情,只為討好父母歡心,而失去了深入探索的樂趣。要么就是徹底逆反,偏偏不想要繼續,逼迫父母繼續加大激勵的籌碼,或者陰奉陽違。但其實這種“為了父母”學習的孩子真不少。
最后,分享一個小故事,一位老人深受深夜游蕩青少年狂踢垃圾桶取樂噪音打擾。于是跑去給錢請他們不要踢,結果可想而知,更多人來踢。于是老人改變策略,付錢請他們繼續踢。然后逐漸降低所付薪酬。當最后降到零時,青少年們怒了,說才不愿意半夜凍得發抖給他奏樂取樂。他們早已忘記自己最開始做的時候為了什么。當然這個例子不值得我們學習培養興趣,倒是可以學會反向思考。
做一個有生活情趣的人,保留一點在別人看來哪怕無用的癖好。不要讓有用一步步毀掉你的樂趣。無趣的人生很可怕~人生已經如此艱難,有些事情就不要再拆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