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服裝店主,有一個店員,我們每天是十點開門,今天十一點多了,快遞打電話給我說店里沒人,然后我就給店員打電話問她怎么還沒到,她搪塞了一下就過去了,我也沒有細追究,現在想來蠻后悔的。因為我知道她遲到是事實,可是我匆忙就打這個電話的目的是什么,我是很生氣,但我沒搞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好像純粹是為了發(fā)泄怒氣,可是這樣毫無效用,而且我知道問她為什么這么晚到,她肯定會搪塞,我應該怎樣回應她的搪塞,這些我都沒有想清楚。純粹的發(fā)泄怒氣是一種愚蠢的行為。
我是個反應慢的人,很多問題我在第二天才會有答案,所以不適合跟人針鋒相對的爭吵。我一直在想有沒有什么辦法可以改進些。其實是有的,做事之前養(yǎng)成思考的習慣,做這件事我想達成什么目標,中間涉及到哪些人,他們會有什么反應或者反對的意見,當我把這些都想清楚之后,做起事情來才會更有底氣,也會更加的完善。
其實我覺得,沒有明確目標,沒有思考的習慣這件事,普遍存在于我們的生活之中,因為工作忙碌,或者因為麻木,習慣了按部就班的生活,就很少去想這些。我的朋友韋小姐不是這樣的人,她在做事情之前都會有明確的目標,然后有耐心,哪怕時間長一點點,最后總會做成她滿意的樣子。就比如我們找店面的時候,她心里有明確的打算,大概多少價位,大概什么地段,而我因為心里沒有清晰的規(guī)劃,所以在看店面的時候覺得這個店好像可以,那個店好像也不錯,正是因為心里沒有藍圖在那,才會有這樣的結果,但多虧了韋小姐的堅持,最后找到了合適的店面,而后來的事實也證明,這個店面真的是性價比很高。
還比如去租房子,第一個是看了個市區(qū)的,很小,房間加上洗手間廚房也就十幾平,而且裝修很臟,所以第一眼我就決定不要,但中介在旁邊跟我死磨硬泡試圖說服我,后來我就跟他講道理說服他,放在平時,我可能真的會被他說服的,但這次因為自己實在是接受不了這個裝修,所以就言辭拒絕了。后來在郊區(qū)看了一套三室的,房間很大很干凈,房租一共3800,我第一眼就看中了裝修了,當時就定下來要租了,因為三個房間,肯定要租出去一間,我們要住兩間,當時沒有考慮到合租可能很難,因為我家有小孩,后來付了房租之后兩個小時我就反悔了,因為想到要跟人合租的真實畫面,我實在是接受不了,最后是被扣了一千多了事,然后我就明確了我接受不了合租這件事。
其實我想表達的是,做事情是要有明確的目標,但可能剛開始你沒有那么明確,后來在做錯幾件事后你就變得很明確了,這是個過程,可能有時候你要損失金錢和心力,但最后你明確了自己接受的目標,其實是很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