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一個朋友夜談,朋友對我說:“他現在很困擾,他和他的女朋友是高中同學,倆人在一起談了一場六年的異地戀,現在倆人仍在不同的地方上班。最近,有一個條件比較優秀的女生和他表白了,他說他現在是騎虎難下了,感慨道,早知道就應該參加工作之后再處對象了。
我聽完之后有很多感觸,因為身邊有太多太多例子了,學生時代的愛情,或是因為年少對愛情的懵懂、或是現實的殘酷最終大多以分手結尾,那么我們就應該望而生畏,在參加工作之后再談戀愛嗎?那時的我們或許心智成熟了、工作穩定了,可是就一定能談一場不分手的戀愛了嗎?李白的秋風詞里曾寫到,早知如此絆人心,何如當初莫相識。如果我們開始了一段愛情,就因為最終沒在一起,那么我們就后悔開始這段愛情了嗎?不,誰在年輕時沒有一段愛的轟轟烈烈的愛情啊,那對他來說才是青春,生命來來往往,來日并不方長,愛了就要說出來,不管以后結果如何都要放心大膽的去追。
可是冷靜下來想一想,要是以后有人問我這個問題,我該怎么給他建議,不得不承認,參加工作以后再談戀愛,要比參加工作之前談戀愛最后牽手成功可能性要大得多,如果恰巧這個人又是你的至親,你回答這個問題可能又慎重的多,因為你不想她經歷分手之后的疼痛,也不想她在愛情里付出了很多又沒有回報。
可能正如席慕蓉的《青春》寫到的一樣吧,所有的結局都已經寫好,所有的淚水也都已啟程,青春可能就是這樣吧帶著一些青澀,青春是一本太倉促的書,含著淚,我一讀再讀。所以,你可以告訴問你的朋友,前方路途危險,如果他執意前行的話,那你就為他準備好遠行的行李,送他出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