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孩子之后,我常常會默默觀察周邊的家庭。
看過由得林洛斯的一篇文章《在要求孩子之前,先問問你自己,你是幾分父母》,文章說如果一個家長能給孩子的教育資源滿分是十分,那么經濟條件占兩分,基因占兩分,后天教育占兩分,家庭關系占兩分,社會人脈占兩分。
如果你是一個滿分的家長,那么你肯定是一個經濟條件優越,受過精英教育,外貌健美討人喜歡,性格穩定,有著一個非常和睦的家庭,并且在社會上有著廣泛人脈,具有一定社會地位的人。
那這樣的十分的家長養出一個優秀的孩子不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嗎?
我就把目光聚集到周邊的家庭,如果按這個標準,身邊的父母們都是幾分父母呢?這些打完分后的父母到底養出了什么養的孩子呢?為什么有些分數不相上下的父母,養出來的孩子確是天淵之別呢?
我一直心存疑惑,直到我遇到李雪的《當我遇見一個人》。
書中有這樣一個例子:
干旱時節,小樹把樹葉蜷縮起來。園丁a透過表象看到了本質,及時澆水;園丁b視而不見,小樹熬到下雨,也活了下來;園丁c很愛控制,不辭辛勞地把葉子一片片掰開,結果小樹失水過多旱死了。
我突然明白了,為什么2個親戚在父母評分中相差無幾,孩子卻差異這么大。
原來養出積極上進的孩子的親戚就是園丁b,他們雖然不能理解孩子所有背后的原因,但是至少沒有自作聰明地切斷孩子自救的道路,因為父母沒有過多的干預,孩子獲得了很大的自由,而在自由的環境中,孩子保留下了強大的學習能力,為自救留下了一條后路。
而養出消極頹廢的孩子的親戚就是園丁c,父母看似很關心孩子,可是一張口就是對孩子的干涉,就是對孩子不斷較勁兒的“糾正”,讓孩子一直生活在痛苦之中,喪失自救的空間。
每個人成為現在的樣子都有自我的原因,我們能給予的最好支持,就是不評判,不打擾。
不改變別人,并非因為別人不可改變,而是改變的念頭會阻礙別人的成長。
當我們覺得別人應該變得更好的時候,已經看不到真實真相,看到的只是自己的投射。
當我們有了足夠高的覺知,就會發現每個人當下的體驗就是他最需要的體驗,而只有無評判的覺知和關注,才會點亮對方的心。
父母是世界上最容易的職業,不需要任何考試就可以輕松上崗,父母也是世界上最難的職業,身為父母責任重大。在做父母的過程中,一起成長,一起反思,一起進步,這就是為人父母的樂趣。
《當我遇見一個人》并非單純的講母嬰關系,講的是父母的自我修行,講的是作為一個人的個體的自我修行。
愛,是“如他所是”,非“如我所愿”。